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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11/23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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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逊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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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随机抽查结果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3日
  • 来源:托克逊县林业和草原局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种苗市场生产经营秩序,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托克逊县林业和草原局组成检查组,于1018日至21日对4个县本级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单位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抽签情况

20231018日,在托克逊县林草局草原站执法人员现场监督下,托克逊县林业和草原局种苗科组织开展了“双随机抽查”现场抽签工作。检查组按照要求,提前3天向被抽查单位送达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随机抽查通知书》。

二、检查内容

(一)现有条件是否符合国家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二)是否按照行政许可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

(三)林草种子档案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四)执行林草种子包装、标签制度情况;

(五)生产经营的林草种子质量情况;

(六)是否有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

(七)其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进行监管检查。

三、检查方式

(一)现场查看被检单位生产基地、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技术人员等情况;

(二)检查20212023年生产经营档案,包括许可、标签、档案、自检等制度落实情况。

四、检查结果

检查组在检查后,当场填写《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随机抽查结果告知书》并交付被检单位。具体如下:

(一)托克逊县国营第二苗圃: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且执行了生产经营档案、标签和自检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但存在经营档案不齐全的问题。

(二)托克逊县博斯坦里克林果种植农民合作社: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且执行了生产经营档案、标签和自检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但存在经营档案、生产档案不齐全的问题。

(三)托克逊县绿色故乡林木种植农民合作社: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且执行了生产经营档案、标签和自检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但存在经营档案、生产档案不齐全的问题。

(四)托克逊县农益园林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且执行了生产经营档案、标签和自检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但存在经营档案、生产档案不齐全的问题。

五、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提高重视,继续保持好的做法,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林草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水平,促进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被检单位需在通报下发之日起10日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报告上报托克逊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帕提古丽      联系方式:0995-8811662

托克逊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10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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