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4/25
16:43
来源:
托克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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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标人依法选定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建立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建设工程项目市场竞争秩序,促进招标代理及招标投标活动的健康发展,决定实施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工作。
第二条 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项目。
第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选定招标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并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二)选定招标代理机构原则上应遵循招标一次选定一次。一个工程项目分期招标的可一次选定,也可多次选定;
(三)招标代理机构参与选定活动实行自愿参加原则;
(四)招标人选定招标代理机构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招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干涉潜在申请人参与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定活动。
第二章 小组选定和公告
第四条 招标人按照“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研讨组建选定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小组,成员数量不少于3人。
第五条 招标人在政府指定媒介发布公开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建设规模、投资额等;
(三)报名条件、申报方法等事项;
(四)随机抽取的时间和地点。
第三章 资格审查
第六条 资格审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年度信用等级评价结果;
(二)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三)招标代理机构代理业绩;
(四)公告应当告知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 申请人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上一年度信用等级评价结果,提供印证资料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二)招标代理机构代理业绩:提供近三年(如: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类似建设内容业绩3个;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及项目中标通知书原件,无法提供三年类似建设内容业绩的,可提供技术方案;
(三)未在信用中国公示系统中被列入失信执行人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需要提供截图加盖申请人公章,截图时间在本选定公告发布之日后。
第八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公告要求进行报名,公告报名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报名截止时间即为招标代理机构选定会召开时间(详见附件1)。
第九条 组织资格审查:
(一)由选定小组负责对本办法第七条所规定提交的资料内容进行审查;
(二)对不符合选定公告要求的申请人,按无效处理,不得进入随机抽取阶段。
(三)招标代理机构不足两家时,招标时间将延长一个周期(3天),确保招标代理机构的足额。
第四章 随机抽取
第十条 招标人选定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随机抽取的地点设在托克逊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程录像存档,以确保可追溯性。
第十一条 随机抽取过程应当执行以下步骤:
(一)招标人组织随机抽取,按照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程序的申请人数额向抽取机内放一倍数量的号码。
(二)招标人依次随机抽取一个号码,并公布记录每个号码所对应的申请人(报名先后顺序即为招标人依次随机抽取号码所对应的申请人)。
(三)将所有抽取确定的号码放入抽取机内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一次,随机抽取的第一个号码确定为中选人。
第十二条 招标人可邀请纪检监察部门或公证机构监督抽取过程。
第五章 中选通知
第十三条 确定中选人后,招标人应当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将中选结果公示至政府指定媒介,招标人和中选人依法签订书面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第六章 其他要求
第十四条 招标人是选定工作的第一主体责任人,应当对选定工作做好全过程记录,以确保可追溯性。
第十五条 招标人在选定工作中如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将依纪依规处理。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托克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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