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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6/05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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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克逊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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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县级资金项目计划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5日
  • 来源: 托克逊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吐鲁番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吐市财振〔20252号)和《关于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吐市财振〔20253号)文件精神,为公开公正、阳光透明做好2025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现将项目计划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各行政村申请、乡镇审核、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选定实施27个项目,资金1086.54万元(含县级资金361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12417.4万元、乡村建设项目15669.14万元。

二、具体项目情况

(一)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资金计划

1.夏镇养殖(牛)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各行政村

2)建设内容:计划对夏镇151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引进良种母牛和当年自繁扩增的良种母牛共500头牛进行补助,其中:当年引进一年以上、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能繁母牛(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头能繁母牛4000元标准进行补助;对当年自繁扩增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母牛(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头母牛3000元标准进行补助。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具体养殖数以项目实施时实际情况为准)

3)补助标准15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50万元

5)实施期限:2025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夏镇人民政府马军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项目实施覆盖夏镇辖区内151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二是带动夏镇辖区内更多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参与养殖业,提高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三是通过为养殖户提供补助,可以激发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扩大养殖规模,提高养殖技术,从而增加养殖业的整体效益。四是促进当地养殖业发展,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2.夏镇养殖(羊)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各行政村

2)建设内容:计划对夏镇184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引进良种母羊和当年自繁扩增的良种母羊共2000只进行补助,其中:当年引进一年以上、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能繁母羊(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只能繁母羊400元标准进行补助;对当年自繁扩增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母羊(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只母羊300元标准进行补助。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具体养殖数以项目实施时实际情况为准)

3)补助标准6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60万元

5)实施期限:2025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夏镇人民政府马军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项目实施覆盖夏镇辖区内184户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二是带动夏镇辖区内更多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参与养殖业,提高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三是通过为养殖对象提供补助,可以激发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扩大养殖规模,提高养殖技术,从而增加养殖业的整体效益。四是促进当地养殖业发展,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3.郭勒布依乡养殖(牛)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各行政村

2)建设内容:计划对郭勒布依乡58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引进良种母牛和当年自繁扩增的良种母牛共73头牛进行补助,其中:当年引进一年以上、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能繁母牛(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头能繁母牛4000元标准进行补助;对当年自繁扩增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母牛(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头母牛3000元标准进行补助。项目总投资22.5万元。(具体养殖数以项目实施时实际情况为准)

3)补助标准22.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2.5万元

5)实施期限:2025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夏镇人民政府马军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项目实施覆盖郭勒布依乡58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二是带动郭勒布依乡辖区内更多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参与养殖业,提高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三是通过为养殖户提供补助,可以激发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扩大养殖规模,提高养殖技术,从而增加养殖业的整体效益。四是促进当地养殖业发展,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4.郭勒布依乡养殖(羊)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各行政村

2)建设内容:计划对郭勒布依乡125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引进良种母羊和当年自繁扩增的良种母羊共400只进行补助,其中:当年引进一年以上、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能繁母羊(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只能繁母羊400元标准进行补助;对当年自繁扩增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母羊(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只母羊300元标准进行补助。项目总投资12.2万元。(具体养殖数以项目实施时实际情况为准)

3)补助标准12.2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2.2万元

5)实施期限:2025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夏镇人民政府马军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项目实施覆盖郭勒布依乡辖区内125户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二是带动郭勒布依乡辖区内更多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参与养殖业,提高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三是通过为养殖对象提供补助,可以激发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扩大养殖规模,提高养殖技术,从而增加养殖业的整体效益。四是促进当地养殖业发展,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5.伊拉湖镇养殖(牛)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各行政村

2)建设内容:计划对伊拉湖镇113户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引进良种母牛和当年自繁扩增的良种母牛共110头牛进行补助,其中:当年引进一年以上、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能繁母牛(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头能繁母牛4000元标准进行补助;对当年自繁扩增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母牛(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头母牛3000元标准进行补助。项目总投资约35万元。(具体养殖数以项目实施时实际情况为准)

3)补助标准3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5万元

5)实施期限:2025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夏镇人民政府、马军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项目实施覆盖伊拉湖镇113户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二是带动伊拉湖镇辖区内更多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参与养殖业,提高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三是通过为养殖户提供补助,可以激发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扩大养殖规模,提高养殖技术,从而增加养殖业的整体效益。四是促进当地养殖业发展,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6.伊拉湖镇养殖(羊)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各行政村

2)建设内容:计划对伊拉湖镇287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引进良种母羊和当年自繁扩增的良种母羊共480只进行补助,其中:当年引进一年以上、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能繁母羊(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只能繁母羊400元标准进行补助;对当年自繁扩增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母羊(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只母羊300元标准进行补助。项目总投资约15万元。(具体养殖数以项目实施时实际情况为准)

3)补助标准1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5万元

5)实施期限:2025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拉湖镇人民政府雅各布·库尔班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项目实施覆盖伊拉湖镇辖区内287户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二是带动伊拉湖镇辖区内更多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参与养殖业,提高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三是通过为养殖对象提供补助,可以激发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扩大养殖规模,提高养殖技术,从而增加养殖业的整体效益。四是促进当地养殖业发展,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7.博斯坦镇养殖(牛)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各行政村

2)建设内容:计划对博斯坦镇20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引进良种母牛和当年自繁扩增的良种母牛共20头牛进行补助,其中:当年引进一年以上、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能繁母牛(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头能繁母牛4000元标准进行补助;对当年自繁扩增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母牛(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头母牛3000元标准进行补助。项目总投资约6万元。(具体养殖数以项目实施时实际情况为准)

3)补助标准6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6万元

5)实施期限:2025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博斯坦镇人民政府杨福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该项目惠及脱贫户、监测户20户。二是带动博斯坦镇辖区内更多脱贫户和监测户参与养殖业,提高脱贫户和监测户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三是通过为养殖户提供补助,可以激发脱贫户和监测户扩大养殖规模的信心,提高养殖技术,从而增加养殖业的整体效益。四是促进当地养殖业发展,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8.博斯坦镇养殖()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各行政村

2)建设内容:计划对博斯坦镇60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引进良种母羊和当年自繁扩增的良种母羊共250只进行补助,其中:当年引进一年以上、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能繁母羊(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只能繁母羊400元标准进行补助;对当年自繁扩增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母羊(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只母羊300元标准进行补助。项目总投资约7.5万元。(具体养殖数以项目实施时实际情况为准)

3)补助标准7.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7.5万元

5)实施期限:2025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博斯坦镇人民政府、杨福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该项目惠及脱贫户和监测对象60户。二是带动博斯坦镇辖区内更多脱贫户和监测户参与养殖业,提高脱贫户和监测户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三是通过为养殖户提供补助,可以激发脱贫户和监测户扩大养殖规模,提高养殖技术,从而增加养殖业的整体效益。四是促进当地养殖业发展,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9.克尔碱镇养殖(牛)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各行政村

2)建设内容:计划对克尔碱镇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引进良种母牛和当年自繁扩增的良种母牛共50头牛进行补助,其中:当年引进一年以上、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能繁母牛(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头能繁母牛4000元标准进行补助;对当年自繁扩增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母牛(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头母牛3000元标准进行补助。项目总投资约16万元。(具体养殖数以项目实施时实际情况为准)

3)补助标准16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6万元

5)实施期限:2025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克尔碱镇人民政府依再提古丽·艾米都力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带动克尔碱镇辖区内更多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参与养殖业,提高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二是通过为养殖户提供补助,可以激发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扩大养殖规模的信心,提高养殖技术,从而增加养殖业的整体效益。三是促进当地养殖业发展,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项目实施覆盖各行政村38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10.克尔碱镇养殖(羊)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各行政村

2)建设内容:计划对克尔碱镇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引进良种母羊和当年自繁扩增的良种母羊共300只进行补助,其中:当年引进一年以上、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能繁母羊(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只能繁母羊400元标准进行补助;对当年自繁扩增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母羊(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只母羊300元标准进行补助。项目总投资约19.13万元。(具体养殖数以项目实施时实际情况为准)

3)补助标准19.13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9.13万元

5)实施期限:2025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克尔碱镇人民政府、依再提古丽·艾米都力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该项目惠及脱贫户44户,监测对象3户。二是带动克尔碱镇辖区内更多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参与养殖业,提高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三是通过为养殖户提供补助,可以激发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扩大养殖规模,提高养殖技术,从而增加养殖业的整体效益。四是促进当地养殖业发展,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11.库米什镇英博斯坦村采购犁地、耙地机项目

1)实施地点:英博斯坦村

2)建设内容:采购雷肯牌液压调幅翻转犁(合资550型)1台16万元、双剑联合整地机(5.6米,可折叠选装带抹板、400增压片)1台12万元,共需资金约28万元(最终以采购价格为准)。

3)补助标准28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8万元

5)实施期限:2025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库米什镇人民政府吾买尔·艾合买提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可提升库米什镇英博斯坦村社会化服务能力,持续发挥联农带农作用,增加2-4名就业岗位,每年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1.7万元。二是通过拖拉机牵引,可将犁地耙地、残膜回收等作业时间缩短5%,使整体生产效率提升5%,满足农业生产季节性要求,及时完成各项农活。三是减少人工雇佣成本,同时优化作业流程,降低燃油消耗和设备损耗,预计每年可节省生产成本5万元。直接受益群众16户34人及120户种植大户。

(二)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

12.伊拉湖镇阿克塔格村公共照明项目

1)实施地点:阿克塔格村

2)建设内容:计划在1小队巷道安装6米高的太阳能路灯60盏,每杆约1800元,总投资10.8万元。

3)补助标准10.8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资金10.8万元

5)实施期限:2025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拉湖镇人民政府雅各布·库尔班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可减少常规能源消耗。二是兼顾社会、生态效益,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及改善环境质量,进一步完善村庄道路照明条件,方便辖区群众生活,活跃夜间经济。三是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进度,项目惠及150户336人。

13.夏镇喀格恰克村洒水车采购项目

1)实施地点:喀格恰克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喀格恰克村购置洒水车(容量约12)一辆,单价约30万元,项目总投资约30万元。

3)补助标准3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资金30万元

5)实施期限:2025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夏镇人民政府马军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项目实施覆盖喀格恰克村农户520户1620人,其中脱贫户62户193人、监测对象4户12人。二是项目实施后,可以极大的改善本村群众的居住和生活环境,达到减少安全隐患目的,同时优化环境、减少尘土污染和改善局地空气质量。三是在全村范围内洒水,有效减少灰尘飞扬,并在大风天气能有效预防火灾隐患,发现火灾苗头可第一时间进行扑灭,保障村民生命财产安全。

14.郭勒布依乡萨依吐格曼村公共照明项目

1)实施地点:萨依吐格曼村

2)建设内容:计划在萨依吐格曼村1组、2组、3组、4组、5组共计25公里主干道和小巷道单侧安装6米高的太阳能路灯,共需太阳能路灯856盏,1800元/盏 ,总投资154.08万元。

3)补助标准154.08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资金154.08万元

5)实施期限:2025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郭勒布依乡人民政府哈里瓦尔·阿布来克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方便群众出行和行车安全,进一步改善农户出行条件,改善村民生活质量,提高夜间照明条件。二是可减少常规能源消耗,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照明条件,方便辖区群众生活,提升夜间安全系数,在防止夜间突发事件中发挥重要作用。三是活跃夜间经济。该项目覆盖群众699户1970人,其中脱贫户29户73人、监测对象3户10人。

15.郭勒布依乡切克曼坎儿孜村公共照明项目

1)实施地点:切克曼坎儿孜村

2)建设内容:计划在郭勒布依乡切克曼坎儿孜村1组、2组、3组长10.5公里巷道安装6米高的太阳能路灯,共需太阳能路灯420盏,1800元/盏 ,项目总投资75.6万元。

3)补助标准75.6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资金75.6万元

5)实施期限:2025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郭勒布依乡人民政府哈里瓦尔·阿布来克

7简要绩效目标:该项目覆盖群众617户1755人,其中脱贫户26户61人、监测对象2户8人。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一是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出行,满足群众对安全出行的需求。二是安装太阳能路灯可促进夜间经济发展。三是美化村容村貌,提升村民幸福感。

16.郭勒布依乡郭勒布依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实施地点:郭勒布依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郭勒布依村购置垃圾桶100个,项目建设费用约15万元;采购洒水车1辆,项目建设费用约22.5万元;项目总投资约37.5万元。

3)补助标准37.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资金37.5万元

5)实施期限:2025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郭勒布依乡人民政府哈里瓦尔·阿布来克

7简要绩效目标:该项目覆盖群众911户2489人,其中脱贫户21户61人、监测对象6户21人。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郭勒布依村人居环境,缓解环卫工人压力,解决村垃圾乱倒无人清理、垃圾清运不便问题,有效提升郭勒布依村环境卫生和综合治理服务能力,加快城乡融合步伐,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基础条件。

17.博斯坦镇琼帕依扎村公共照明项目

1)实施地点:琼帕依扎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琼帕依扎村购买和安装200盏带灯杆的太阳能路灯(高度为6米,单价约1800元),小计36万元,项目总投资约36万元。

3)补助标准36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资金36万元

5)实施期限:2025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博斯坦镇人民政府杨福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项目惠及琼帕依扎村农户380户980人(其中脱贫户、监测对象14户47人)。二是项目的实施可以推动村庄基础设施的完善和升级,提高村民的生活品质。三是将进一步改善农户出行条件,完善农村道路照明条件,方便辖区群众生活,提升夜间安全系数,防止夜间突发事件,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四是减少常规能源消耗,加快和美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进度,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及改善环境质量。

18、博斯坦镇伯日布拉克村公共照明项目

1)实施地点:伯日布拉克村

2)建设内容:对伯日布拉克村的主干道和巷道安装太阳能路灯需安装6米高路灯180盏,单价约为1800元,共投入约32.4万元。

3)补助标准32.4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资金32.4万元

5)实施期限:2025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博斯坦镇人民政府杨福

7简要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覆盖1414户3816名群众,一是项目的实施可以推动村庄基础设施的完善和升级,提高村民的生活品质。二是进一步改善农户出行条件,完善农村道路照明条件,方便辖区群众生活,提升夜间安全系数,防止夜间突发事件。三是减少常规能源消耗,加快和美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进度,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及改善环境质量。

19.伊拉湖镇郭若村购置垃圾车项目

1)实施地点:郭若村

2)建设内容:计划购买压缩式垃圾车1辆,总投资约50万元,最终价格以实际采购价格为准。

3)补助标准5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资金50万元

5)实施期限:2025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拉湖镇人民政府、雅各布·库尔班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通过采购垃圾车,可以提高村庄垃圾分类和处理的效率,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改善村庄环境质量,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二是降低垃圾处理的成本、提高垃圾分类和处理的效率。三是提高居民环保意识、改善村庄环境卫生状况、提升村庄形象、增加群众的幸福感,项目惠及农户907户2935人(脱贫户128户365人、监测对象18户67人)。

20.伊拉湖镇古勒巴格村公共照明项目

1)实施地点:古勒巴格村

2)建设内容:计划购买300盏高度6米的太阳能路灯,安装在沿路两侧,每盏路灯约1800元,小计约54万元。

3)补助标准54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资金54万元

5)实施期限:2025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拉湖镇人民政府、雅各布·库尔班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可减少常规能源消耗。二是兼顾社会、生态效益,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及改善环境质量,进一步完善村庄道路照明条件,方便辖区群众生活,活跃夜间经济。三是加快和美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进度,项目惠及564户2371人(脱贫34户93人、监测对象5户19人)。

21.伊拉湖镇康克村洒水车采购项目

1)实施地点:康克村

2)建设内容:计划购置约10立方左右容量的洒水车一辆,总投资约28万元。

3)补助标准28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资金28万元

5)实施期限:2025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拉湖镇人民政府、雅各布·库尔班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通过洒水降尘,有效减少灰尘飞扬,极大的改善本村群众的居住和生活环境,减少尘土污染和改善局地空气质量,项目惠及393户1003人(脱贫户10户20人)。二是可投入到防风防火等应急处突工作中,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2.伊拉湖镇阿克塔格村垃圾箱采购项目

1)实施地点:阿克塔格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阿克塔格村购置80个垃圾箱,每个约920元,总投资7.36万元。

3)补助标准7.36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资金7.36万元

5)实施期限:2025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拉湖镇人民政府、雅各布·库尔班

7简要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能够进一步改善阿克塔格村人居环境,缓解环卫工人压力,解决村垃圾乱倒,垃圾、污水清运不便问题,有效提升古勒巴格村环境卫生和综合治理服务能力,加快城乡融合步伐,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基础条件。项目惠及442户1498人。(其中:脱贫户28户80人、监测对象7户26人)

23.库米什镇柯尔克孜铁米村采购洒水车项目

1)实施地点:柯尔克孜铁米村

2)建设内容:计划购买东风牌D3绿化喷洒水车1辆,价格约40万元。喷洒水车为康机320马力后八轮(6*4),罐体实际容积约20立方。项目总投资约40万元。

3)补助标准4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资金40万元

5)实施期限:2025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库米什镇人民政府、吾买尔·艾合买提

7简要绩效目标:该项目直接受益群众达196户524人及11户种植大户。该设备采购后,能进行道路、林带的洒水和种植户、企业的供水。紧急情况下,可利用前冲、侧喷等洒水装置,进行房屋、林带的灭火。

24.库米什镇英博斯坦村购买拖拉机项目

1)实施地点:英博斯坦村

2)建设内容:采购东风牌DF2404(G4双轮)轮式拖拉机1辆,共需资金约56万元。

3)补助标准56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资金56万元

5)实施期限:2025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库米什镇人民政府、吾买尔·艾合买提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可提升库米什镇英博斯坦村社会化服务能力,持续发挥联农带农作用,增加2-4名就业岗位,每年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3.4万元。二是通过拖拉机牵引,可使用犁地、耙地机,预计可将犁地耙地作业时间缩短5%,使整体生产效率提升5%,满足农业生产季节性要求,及时完成各项农活。三是减少人工雇佣成本,同时优化作业流程,降低燃油消耗和设备损耗,预计每年可节省生产成本3万元。直接受益群众16户34人及120户种植大户。

)县级资金计划。

25.夏镇巴扎社区公共照明项目

1)实施地点:巴扎社区

2)建设内容:计划为巴扎社区购买和安装60盏高度为5米的太阳能路灯,单价约1700元,项目总投资约10.2万元。

3)补助标准10.2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县级资金10.2万元

5)实施期限:2025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夏镇人民政府、马军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项目覆盖巴扎社区农户42户179人(脱贫户1户3人)。二是安装太阳能路灯,能大大节省每年用电成本。三是能够为农户夜间出行提供便利、活跃夜间经济。四是能够进一步提升该村人居环境质量。五是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26.克尔碱镇通沟村多功能扫雪车采购项目

1)实施地点:通沟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克尔碱镇通沟村购买多功能扫雪车一辆,总投资约60万元

3)补助标准6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县级资金60万元

5)实施期限:2025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克尔碱镇人民政府、依再提古丽·艾米都力

7简要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一是保障居民出行安全, 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多功能扫雪车能够快速、有效地清除道路上的积雪和冰层,为居民提供安全的出行环境;二是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应对突发降雪事件,多功能扫雪车可以在降雪后迅速投入使用,及时清除道路积雪,避免积雪堆积影响交通。扫雪车的应急响应能力对于保障镇村的正常运转至关重要。三是降低人力成本和劳动强度, 提高清雪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道路的通行能力。改善镇村环境和形象,也会增强居民的归属感和幸福感。惠及通沟村脱贫户17户61人

27.库米什镇英博斯坦村公共照明项目

1)实施地点:英博斯坦村

2)建设内容:6公里道路一侧安装高度6米的太阳能路灯,共安装240盏,单价约1800元,共需资金约43.2万元。

3)补助标准43.2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县级资金43.2万元

5)实施期限:2025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库米什镇人民政府、吾买尔·艾合买提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方便群众出行和行车安全,进一步改善农户出行条件,改善村民生活质量,提高夜间照明条件。二是可减少常规能源消耗,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照明条件,方便辖区群众生活,提升夜间安全系数,防止夜间突发事件,将发挥重要的作用。直接受益群众16户34人及120户种植大户。

三、公示时间与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3日。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告。

监督举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县纪委监委:梅文海(0995-8811077)

县财政局:李富健(0995-8808147)

县农业农村局:张一(0995-8853136)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12317

                                 托克逊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5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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