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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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托克逊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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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1〕11号)文件精神,为公开公正、阳光透明做好2025年结余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现将项目计划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阿克塔格村申请、伊拉湖镇审核、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选定实施1个项目,资金46万元。
二、具体项目情况
(一)伊拉湖镇阿克塔格村购买高空作业车项目
(1)实施地点:阿克塔格村
(2)建设内容:计划购置一辆高空作业车,总投资约46万元。
(3)补助标准:46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结余资金或者县级资金46万元
(5)实施期限:2025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拉湖镇人民政府 雅各布·库尔班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高空作业车通过机械化和封闭式作业平台,实现了“人机分离”,将作业人员从高风险环境中彻底解放出来,一定程度上杜绝了此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通过修剪树枝、拆除高空废旧广告牌等,使乡村环境更整洁,改善人居环境。项目惠及717户1843人(脱贫户50户130人,监测对象5户11人)。
三、公示时间与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1日。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告。
监督举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县纪委监委:梅文海(0995-8811077)
县财政局:李富健(0995-8808147)
县农业农村局:石燕(0995-8853136)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12317
托克逊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托克逊县农业农村局代章)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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