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1/23
21:58
来源:
托克逊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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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及自治区相关要求,经县级自评,我县已达到国家督导评估标准,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
2026年1月26日至1月30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异议反馈
1.反馈方式:书面、电话或邮箱联系县教育局督导室
2.反馈要求:单位反映需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个人反映提倡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5-8819716
电子邮箱:tkxxjyju@163.com
三、其他说明
1.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证据,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2.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3.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推进后续认定;异议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公示并督促整改。
公示单位:托克逊县教育局
公示日期: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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