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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干沟煤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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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新疆中泰集团新疆中泰干沟煤业有限公司新疆吐鲁番艾丁湖矿区(西区)干沟南部露天煤矿及选煤厂(1000万吨/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需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听取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下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疆中泰集团新疆中泰干沟煤业有限公司新疆吐鲁番艾丁湖矿区(西区)干沟南部露天煤矿及选煤厂(1000万吨/年)项目。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艾丁湖矿区(西区)东南部,行政区划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托克逊县管辖。
(3)建设规模及服务年限:10.00Mt/a,39年。
(4)主要工程建设内容:
干沟南部露天煤矿采掘场位于矿田的北部及东部,共划分三个采区,一个外排土场布置在露天矿首采区地表界南侧约200m外。在首采区西南侧地表界外约0.8km,距南侧排土场约0.3km处新建地面工业场地1处,按功能划分为行政福利区、辅助生产区及选煤厂。采煤采用单斗—卡车+带式输送机—半移动破碎站半连续开采工艺;剥离采用单斗—卡车间断开采工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中泰干沟煤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
联系人:韩工
电话:13394797662
邮箱:13394797662@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北京中矿博能生态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1号紫光发展大厦1503
联系人:翟工
电话:010-89476828
邮箱:zkbnst@qq.com
四、公众意见表和获取和提交方式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下载地址: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途径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前,公众均可采取向公众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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