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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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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克逊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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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26年中央、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2日
  • 来源: 托克逊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111号)精神,为公开公正、阳光透明做好2026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使用,现将项目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各行政村申请、乡镇审核、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选定实施21个项目,资金1355.632万元(中央资金常态化帮扶任务资金999万元、自治区资金273万元、县级资金83.632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141043.77万元、就业项目614.262万元、乡村建设项目1297.6万元。

二、具体项目情况

(一)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

1.夏镇交通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各行政村

2建设内容:为鼓励有能力的人员外出务工,提高收入,拟对76名外出务工就业3个月以上的人员进行一次性交通补助。其中,疆外务工人员每人补助不超过2000元、疆内跨地州务工人员每人补助不超过1000元,均按照往返硬卧火车票下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地区内跨县务工每人补助150元。项目总投资约6.532万元(具体补助人数和补助资金以实际情况量为准)。

3)补助标准6.532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资金2万元、自治区资金4.532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夏镇人民政府、热衣木江·热克甫

7简要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一是能够做好76名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就业帮扶,切实保障脱贫户、监测对象务工就业稳定。二是扎实开展各项就业帮扶,通过交通补贴有效激发了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积极性,促进了稳岗增收。三是降低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成本,鼓励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就业稳定性和积极性。

2.郭勒布依乡交通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各行政村

2建设内容:为鼓励有能力的人员外出务工,提高收入,拟对37名外出务工就业3个月以上的人员进行一次性交通补助。其中,疆外务工人员每人补助不超过2000元、疆内跨地州市务工人员每人补助不超过1000元,均按照往返硬卧火车票下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地区内跨县务工每人补助150元。项目总投资约3.805万元(具体补助人数和补助资金以实际情况量为准)。

3)补助标准3.80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资金1万元、自治区资金2.805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郭勒布依乡人民政府、哈里瓦尔·阿不拉克

7简要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一是能够做好37名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就业帮扶,切实保障脱贫户、监测对象务工就业稳定。二是扎实开展各项就业帮扶,通过交通补贴有效激发了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积极性,促进了稳岗增收。三是降低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成本,鼓励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就业稳定性和积极性。

3.博斯坦镇交通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各行政村

2建设内容:为鼓励有能力的人员外出务工,提高收入,拟对15名外出务工就业3个月以上的人员进行一次性交通补助。其中,疆外务工人员每人补助不超过2000元、疆内跨地州市务工人员每人补助不超过1000元,均按照往返硬卧火车票下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地区内跨县务工人员每人补助150元。项目总投资约1.5万元(具体补助人数和补助资金以实际情况量为准)。

3)补助标准1.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资金0.4万元、自治区资金1.1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博斯坦镇人民政府、木扎帕尔·买买提

7简要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一是能够做好15名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就业帮扶,切实保障脱贫户、监测对象务工就业稳定。二是扎实开展各项就业帮扶,通过交通补贴有效激发了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积极性,促进了稳岗增收。三是降低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成本,鼓励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就业稳定性和积极性。

4.伊拉湖镇交通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各行政村

2建设内容:为鼓励有能力的人员外出务工,提高收入,对32名外出务工就业3个月以上的人员进行一次性交通补助(最终补助规模以实际发生量为准)。其中,疆外务工人员每人补助不超过2000元、疆内跨地州市务工人员每人补助不超过1000元,均按照往返硬卧火车票下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地区内跨县务工人员每人补助150元。项目总投资约2万元(具体补助人数和补助资金以实际情况量为准)。

3)补助标准2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资金0.5万元、自治区资金1.5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拉湖镇人民政府、雅各布·库尔班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激励辖区从事自主创业的32名脱贫户、监测对象继续从事创业活动增加收入。二是通过补助激发周边的脱贫户、监测对象从事适当的创业活动。三是通过补助增强收益群众的享受政策的积极性,有效增加满意度和幸福感。

5.克尔碱镇交通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各行政村

2建设内容:为鼓励有能力的人员外出务工,提高收入,拟对9名外出务工就业3个月以上的人员进行一次性交通补助。其中,疆外务工人员每人补助不超过2000元、疆内跨地州市务工人员每人补助不超过1000元,均按照往返硬卧火车票下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地区内跨县务工人员每人补助150元。项目总投资约0.225万元(具体补助人数和补助资金以实际情况为准)。

3)补助标准0.22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资金0.225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克尔碱镇人民政府、依再提古丽·艾米都力

7简要绩效目标:为鼓励有能力的人员外出务工,提高收入,拟对9名外出务工就业3个月以上的人员进行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交通费补助资金0.225万元。通过项目做好9户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就业帮扶,鼓励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切实保障脱贫户、监测对象务工就业稳定。

6.库米什镇交通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各行政村

2建设内容:为鼓励有能力的人员外出务工,提高收入,拟对2名外出务工就业3个月以上的人员进行一次性交通补助。其中,疆内跨地州市务工人员每人补助不超过1000元,均按照往返硬卧火车票下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地区内跨县务工人员每人补助150元。项目总投资约0.2万元(具体补助人数和补助资金以实际情况量为准)。

3)补助标准0.2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资金0.2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库米什镇人民政府、迪力亚热江·迪力木热提

7简要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一是能够做好2户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就业帮扶,切实保障脱贫户、监测对象务工就业稳定。二是扎实开展各项就业帮扶,通过交通补贴有效激发了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积极性,促进了稳岗增收。三是降低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成本,鼓励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就业稳定性和积极性。

7.夏镇养殖(牛)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各行政村

2建设内容:计划对夏镇147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当年引进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能繁母牛和当年自繁扩增的良种母牛共211头牛进行补助,其中:当年引进15个月以上或体重300公斤以上、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能繁母牛(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头能繁母牛3000元标准进行补助;对当年自繁扩增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母畜(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头母牛2000元标准进行补助。项目总投资42.2万元。(具体养殖数以项目实施时实际情况为准)。

3)补助标准42.2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资金42.2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夏镇人民政府、热衣木江·热克甫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项目实施覆盖夏镇辖区内147515人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二是带动夏镇辖区内更多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参与养殖业,提高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三是通过为养殖户提供补助,可以激发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扩大养殖规模,提高养殖技术,从而增加养殖业的整体效益。四是促进当地养殖业发展,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8.郭勒布依乡养殖(牛)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各行政村

2建设内容:计划对郭勒布依乡45户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当年引进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母牛和当年自繁扩增的良种母牛共70余头牛进行补助,其中:当年引进15个月以上或体重300公斤以上、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能繁母牛(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头能繁母牛3000元标准进行补助;对当年自繁扩增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母畜(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头母牛2000元标准进行补助。项目总投资约14万元。(具体养殖数以项目实施时实际情况为准)

3)补助标准14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资金14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郭勒布依乡人民政府、哈里瓦尔·阿不拉克

7简要绩效目标:该项目的实施,带动45余户158人脱贫户及监测对象通过养殖母牛来实现增收,进一步增强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大力发展特色养殖母牛的积极性,有效促进畜牧养殖业发展,切实提高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收入。

9.博斯坦镇养殖(牛)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各行政村

2建设内容:计划对博斯坦镇30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当年引进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母牛和当年自繁扩增的良种母牛共30头牛进行补助,其中:当年引进15个月以上或体重300公斤以上、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能繁母牛(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头能繁母牛3000元标准进行补助;对当年自繁扩增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母畜(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头母牛2000元标准进行补助。项目总投资约6万元。(具体养殖数以项目实施时实际情况为准)。

3)补助标准6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资金6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博斯坦镇人民政府、木扎帕尔·买买提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该项目惠及30105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二是带动博斯坦镇辖区内更多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参与养殖业,提高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三是通过为养殖户提供补助,可以激发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扩大养殖规模的信心,提高养殖技术,从而增加养殖业的整体效益。四是促进当地养殖业发展,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10.伊拉湖镇养殖(牛)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各行政村

2建设内容:计划对伊拉湖镇49户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当年引进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母牛和当年自繁扩增的良种母牛共100头牛进行补助,其中:当年引进15个月以上或体重300公斤以上、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能繁母牛(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头能繁母牛3000元标准进行补助;对当年自繁扩增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母畜(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头母牛2000元标准进行补助。项目总投资约20万元。(具体养殖数以项目实施时实际情况为准)

3)补助标准2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资金20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拉湖镇人民政府、雅各布·库尔班

7简要绩效目标:该项目的建设能够促进乡镇养殖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经济收入,改善农村产业结构,养殖户能够合理有效的使用补助资金,实现养殖业的高效增长。项目惠及49172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11.克尔碱镇养殖(牛)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各行政村

2建设内容:计划对克尔碱镇38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当年引进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母牛和当年自繁扩增的良种母牛共75头牛进行补助,其中:当年引进15个月以上或体重300公斤以上、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能繁母牛(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头能繁母牛3000元标准进行补助;对当年自繁扩增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母牛(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头母牛2000元标准进行补助。项目总投资约15万元。(具体养殖数以项目实施时实际情况为准)。

3)补助标准1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资金15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克尔碱镇人民政府、依再提古丽·艾米都力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带动克尔碱镇辖区内更多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参与养殖业,提高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二是通过为养殖户提供补助,可以激发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扩大养殖规模的信心,提高养殖技术,从而增加养殖业的整体效益。三是促进当地养殖业发展,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项目实施覆盖各行政村38133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12.夏镇养殖(羊)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各行政村

2建设内容:计划对夏镇208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引进良种母羊和当年自繁扩增的良种母羊共569只进行补助,其中:当年引进月龄8个月以上或体重35公斤以上、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能繁母羊(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只能繁母羊400元标准进行补助;对当年自繁扩增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母羊(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只母羊300元标准进行补助。项目总投资17.07万元。(具体养殖数以项目实施时实际情况为准)。

3)补助标准17.07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资金17.07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夏镇人民政府、热衣木江·热克甫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项目实施覆盖夏镇辖区内208728人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二是带动夏镇辖区内更多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参与养殖业,提高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三是通过为养殖对象提供补助,可以激发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扩大养殖规模,提高养殖技术,从而增加养殖业的整体效益。四是促进当地养殖业发展,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13.郭勒布依乡养殖(羊)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各行政村

2建设内容:计划对郭勒布依乡130余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引进良种母羊和当年自繁扩增的良种母羊共500余只进行补助,其中:当年引进月龄8个月以上或体重35公斤以上、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能繁母羊(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只能繁母羊400元标准进行补助;对当年自繁扩增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母羊(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只母羊300元标准进行补助。项目总投资约15万元。(具体养殖数以项目实施时实际情况为准)

3)补助标准1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资金15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郭勒布依乡人民政府、哈里瓦尔·阿不拉克

7简要绩效目标:该项目的实施,带动130余户455人脱贫户及监测对象通过养殖母羊来实现增收,进一步增强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大力发展特色养殖母羊的积极性,有效促进畜牧养殖业发展,切实提高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收入。

14.博斯坦镇养殖(羊)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各行政村

2建设内容:计划对博斯坦镇60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引进良种母羊和当年自繁扩增的良种母羊共250只进行补助,其中:当年引进月龄8个月以上或体重35公斤以上、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能繁母羊(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只能繁母羊400元标准进行补助;对当年自繁扩增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母羊(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只母羊300元标准进行补助。项目总投资约7.5万元。(具体养殖数以项目实施时实际情况为准)。

3)补助标准7.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资金7.5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博斯坦镇人民政府、木扎帕尔·买买提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该项目惠及脱贫户和监测对象60210人。二是带动博斯坦镇辖区内更多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参与养殖业,提高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三是通过为养殖户提供补助,可以激发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扩大养殖规模,提高养殖技术,从而增加养殖业的整体效益。四是促进当地养殖业发展,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15.伊拉湖镇养殖(羊)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各行政村

2建设内容:计划对伊拉湖镇122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引进良种母羊和当年自繁扩增的良种母羊共500只进行补助,其中:当年引进月龄8个月以上或体重35公斤以上、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能繁母羊(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只能繁母羊400元标准进行补助;对当年自繁扩增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母羊(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只母羊300元标准进行补助。项目总投资约15万元。(具体养殖数以项目实施时实际情况为准)

3)补助标准1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资金15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拉湖镇人民政府、雅各布·库尔班

7简要绩效目标:该项目的建设能够促进乡镇养殖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经济收入,改善农村产业结构,养殖户能够合理有效的使用补助资金,实现养殖业的高效增长。项目惠及122427人脱贫户及监测对象。

16.克尔碱镇养殖(羊)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各行政村

2建设内容:计划对克尔碱镇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引进良种母羊和当年自繁扩增的良种母羊共150只进行补助,其中:当年引进月龄8个月以上或体重35公斤以上、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能繁母羊(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只能繁母羊400元标准进行补助;对当年自繁扩增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母羊(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只母羊300元标准进行补助。项目总投资约4.5万元。(具体养殖数以项目实施时实际情况为准)。

3)补助标准4.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资金4.5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克尔碱镇人民政府、依再提古丽·艾米都力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该项目惠及脱贫户、监测户共37130人。二是带动克尔碱镇辖区内更多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参与养殖业,提高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三是通过为养殖户提供补助,可以激发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扩大养殖规模,提高养殖技术,从而增加养殖业的整体效益。四是促进当地养殖业发展,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17.博斯坦镇吉格代村设施农业基地低压管道更新项目

1实施地点:吉格代村

2建设内容:吉格代村设施农业基地大棚低压管道因年限长老化严重,出现漏水、压力不够等现象,严重影响农户正常生产,为更好的利用闲置大棚从事特色种植,计划对设施农业基地大棚区域共计53.5公里低压管道进行更换,购买采购安装阀门等附属设施设备。现申请资金585万元,其中工程535万元、其他费用50万元。

3)补助标准58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资金585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博斯坦镇人民政府、木扎帕尔·买买提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有利于节约用水,同时提供设施农业用水效率;二是有利于改善土壤性质,降低夏季田间高温气候,同时增强施肥效果;三是可以提高农作物施肥效果,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做到勤施肥、少施肥。四是为建设高标准农田奠定基础。项目覆盖农户300700人(其中脱贫户1851人,监测对象1240人)。

18.伊拉湖镇古勒巴格村设施农业连栋大棚示范项目

1实施地点:古勒巴格村

2建设内容:计划在古勒巴格村3组新建130亩连栋大棚及配套设施,用于果蔬等作物种植,每亩造价约1.75万元,建设费用约227.5万元、其他费用20万元,项目总投资247.5万元。

3)补助标准247.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资金247.5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拉湖镇人民政府、雅各布·库尔班

7简要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为产业振兴提供基础保障,将解决辖区群众灵活就业15人,预估增加村集体经济12万元,为群众提供就业岗位,实现家门口就业问题,为周边群众增收致富提供平台。项目惠及148483人其中(脱贫户1232)

19.伊拉湖镇红枣生产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伊拉湖村

2建设内容:拟依托伊拉湖村10100亩蟠枣园,在采摘入口区域建设游客纳凉、直播凉棚,配套购置安装农产品烘干设备,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户增收。项目总投资20万元。

3)补助标准2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资金6.33、县级资金13.67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拉湖镇人民政府雅各布·库尔班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项目建成后,大幅提升红枣加工效率与品质,降低产后损耗,提高红枣产品附加值;成品销售实现稳定增收,带动红枣种植户提升售卖价格,减少中间环节,实现农户增收;二是项目可吸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解决村民就近就业问题,提升村民职业技能;推动本村红枣产业规范化发展,形成特色产业优势,提升村庄产业发展活力,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三是项目运营方每年按照投资额6%给村集体受益分红。项目惠及110270人,其中脱贫户2059人,监测对象22人。

(二)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

1.克尔碱镇克尔碱村壮大村集体经济服务楼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克尔碱村

2建设内容:铺设700米高压线路,配备310K∨真空断路器及3X120高压电缆80米,包含施工、箱变调试、试验、电力专项设计等,项目总投资约35万元。

3)补助标准3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资金35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克尔碱镇人民政府、依再提古丽·艾米都力

7简要绩效目标:由于克尔碱镇克尔碱村壮大村集体经济服务楼建设项目建成后,无供电部分,为确保服务楼建设项目正常有序推进,需增设电力部分。项目惠及5051188人;其中:脱贫户2060人,监测对象518人(含已消除26人)。

2.托克逊县X080线公共照明项目

1实施地点:夏镇、博斯坦镇、伊拉湖、郭勒布依乡

2建设内容:为了有效减轻夜间安全事故的发生,计划在X080县道(X034)伊拉湖立交桥至终点(S301)路段,安装9308-10米的太阳能路灯,单价约为3200/盏;申请资金297.6万元。

3)补助标准297.6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资金227.638万元、县级资金69.962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托克逊县交通运输局、阿木提江·买买提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通过完善道路照明基础设施,切实改善群众夜间出行条件,有效消除夜间出行安全隐患,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学生上下学及日常购物,重点保障老年人、儿童等群体出行安全,进一步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持续优化人居环境,为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是为满足群众黎明及夜间运输农产品等生产生活方面提供便利,助力增收,改善群众生活质量;项目覆盖伊拉湖镇、博斯坦镇、夏镇、郭勒布依乡四个乡镇885425288人,脱贫户5461562人、监测对象85289人。

三、公示时间与方式

公告时间2026722日。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告。

监督举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县纪委监委:梅文海(0995-8811077

县财政局:李富健(0995-8808147

县农业农村局:王志勇(0995-8853813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12317

                          托克逊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托克逊县农业农村局代章)

2026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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