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9/07
10:41
来源:
托克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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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发改规〔2026〕1号)的要求,现对新疆中泰集团新疆中泰干沟煤业有限公司新疆吐鲁番市艾丁湖矿区(西区)干沟南部露天煤矿及选煤厂(1000万吨/年)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一、工程概况
新疆吐鲁番市艾丁湖矿区(西区)干沟南部露天煤矿及选煤厂(1000万吨/年)项目建设单位为新疆中泰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干沟煤业有限公司。干沟南露天煤矿及选煤厂设计生产能力均为10.00Mt/a,服务年限约44.5a,为新建项目。项目位于托克逊县城东南25km。露天矿地表境界面积33.45km²,项目总投资37.19亿元。煤炭经选煤厂加工后,采用带式输送机与公路联合运输,主要供给托克逊境内的工业园区。
矿山水源为阿拉沟水库。电源引自矿区东部规划变电所。达产年总用地面积530.25hm2。所占用地为国有用地,无房屋征收,不占用耕地、林地,项目选址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露天矿坑内排水、深度处理生活污水作为生产、绿化水源,不足部分由外部水源进行补充。拟建项目按“三同时”的原则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基本不造成影响。
煤矿的建设和运营将会增加地方财税收入和就业机会,带动当地加工制造业、运输业、服务业、地方材料供应等多种产业的发展,有利于地区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符合“自治区跨越式发展”的战略。
二、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初步识别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主要因素,提出应对措施。
1.项目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建设期: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运行期:安全生产事故工伤、工亡人员及职业病患者善后处置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关闭期:采空塌陷区未处置、恢复可能应发的群体性事件。
2.社会稳定风险预防措施:
建设前期:项目选址充分论证,听取民意,科学决策,避开水源地、自然保护区、耕地等敏感区。
建设期:资金按计划到位,不拖欠工程进度款,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合同、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建立保证金制度,薪资发放到农民工个人。
运行期:严格工艺纪律,强化关键点巡检,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闭矿期:采区范围设置铁丝网,并悬挂安全警示牌,严禁任何人员进入,采区及排土场及时治理。
三、征询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项目所在区域的主要政府部门、基层社区、商业、医疗、居民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工程项目的建设持什么态度。
(2)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
(3)工程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
(4)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5)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6)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四、建设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新疆中泰干沟煤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滨河小区3区2栋2单元202室
联系人:郝先生 邮编:838101
联系电话:0991-3073705 邮箱:1192539460@qq.com
五、报告编制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77号 邮编:830091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991-4513497
六、公示说明
1.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单位或报告编制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十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报告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十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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