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4/21
16:29
来源:
托克逊县风城国营牧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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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吐市财农[2022]28号文件精神,为公开公正、阳光透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欠发达国有牧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资金的使用,经托克逊县党支部会议及董事会研究,上报托克逊县农业农村局批复之后,计划实施托克逊县风城国营牧业有限公司农牧机械采购项目。现申请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复、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计划由托克逊县风城国营牧业有限公司实施1个项目。项目总资金109万元(中央财政街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9万元)。
二、具体项目情况
(一)2023年中央财政街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
1.实施地点:托克逊县风城国营牧业有限公司
2.建设内容:
托克逊县风城国营牧业有限公司农牧机械采购,该项目计划资金109万元(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09万元),用于采购农牧机械,包括:国内知名品牌50铲车一辆,轮式带青贮取料头挖掘机一台,自卸翻斗车一辆,轮式抓机一辆,TMR日粮供应全套(搅拌机一台、粉碎机、输送带及配套设备、撒料车5辆),其他辅助农用机械。
3.补助标准:109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9万元
5.实施期限:2023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托克逊县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 郭丰
7.绩效目标:该项目农机设备采购后,能补足托克逊县风城国营牧业有限公司基本生产资料短板,保证公司牧场在养殖饲喂过程中的机械化水平,从而解决人力资源有限和人工成本过高的问题。
8.联农惠农机制:项目可提高托克逊县风城国营牧业有限公司机械化水平,从而惠及牧场职工42户共126人。推动地方特色黑羊养殖业的发展。
三、申请公示时间与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2日。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示栏等进行公示公告。
监督举报方式:
县纪委监委:夏 龙(0995-8825288)
县财政局:郝亚玲(0995-8808143)
县乡村振兴局:梁鹏飞(0995-8853136)
托克逊县风城国营牧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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