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乡村振兴

2023

12/23

12:12

来源:

托克逊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字体:

访问量:

关于对托克逊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3日
  • 来源:托克逊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公开公正、阳光透明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现将项目计划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各行政村申请、乡镇审核、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最终计划实施19个项目,资金3423.6万元(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353万元,地县配套70.6万元)。其中产业发展类112635.64万元、就业项目5132.36万元、乡村建设行动类3655.6万元。

二、具体项目情况

(一)夏镇色日克吉勒尕村壮大集体经济项目

1.实施地点:色日克吉勒尕村

2.建设内容:计划投资90万元用于购买600只托克逊黑羊,每只约1500元,采取资产收益的形式,由国营牧场进行代养,用于壮大色日克吉勒尕村集体经济。购买数量和单价以市场价为准。

3.补助标准:9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90万元

5.实施期限:2024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夏镇人民政府、艾尼瓦尔·尔西丁

7.简要绩效目标:该项目覆盖色日克吉勒尕村群众6412400人,其中:脱贫人口723人、监测对象411人。项目的实施,能进一步提高色日克吉勒尕村集体经济收入,每年增加村集体经济约5.4万元。还能进一步带动托克逊县黑羊产业发展,持续推动和壮大畜牧产业。

(二)郭勒布依乡巴格万村壮大集体经济项目

1.实施地点:巴格万村

2.建设内容:计划投资90万元用于购买600只托克逊黑羊,采取资产收益的形式,由国营牧场进行代养,用于壮大巴格万村集体经济。购买数量和单价以市场价为准。

3.补助标准:9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90万元

5.实施期限:2024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郭勒布依乡人民政府、哈力瓦尔·阿布来克

7.简要绩效目标:该项目覆盖群众3491175人,其中:脱贫人口1958人。项目的实施,能进一步提高巴格万村集体经济收入,每年增加村集体经济约5.4万元。还能进一步带动托克逊县黑羊产业发展,持续推动和壮大畜牧产业。

(三)博斯坦镇硝尔坎儿孜村壮大集体经济项目

1.实施地点:硝尔坎儿孜村

2.建设内容:计划投资90万元用于购买600只托克逊黑羊,采取资产收益的形式,由国营牧场进行代养,用于壮大硝尔坎儿孜村集体经济。购买数量和单价以市场价为准。

3.补助标准:9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90万元

5.实施期限:2024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博斯坦镇人民政府、哈力瓦尔·阿布来克

7.简要绩效目标:该项目覆盖5652172人(其中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1655人)。项目的实施,能进一步提高硝尔坎儿孜村集体经济收入,每年增加村集体经济约5.4万元。还能进一步带动托克逊县黑羊产业发展,持续推动和壮大畜牧产业。

(四)克尔碱镇英阿瓦提村壮大集体经济项目

1.实施地点:英阿瓦提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英阿瓦提村采购3辆容积不小于12立方的农药喷洒车及配套设施,每辆单价约30万元,项目总投资约90万元。

3.补助标准:9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90万元

5.实施期限:2024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克尔碱镇人民政府、依再提古丽·艾米都力

7.简要绩效目标:该项目覆盖英阿瓦提村群众265660人。其中:脱贫人口39120人、监测对象26人。一是项目完成后满足本地农作物、林果的病虫防治需求。二是通过租赁的形式,每年预计可增加村集体收入不少于6万元。

(五)夏镇喀格恰克村韭菜种植示范项目

1.实施地点:喀格恰克村

2.建设内容:韭菜种植是喀格恰克村的主导产业,计划在30亩村集体承包地建设连栋钢架日光大棚约2万平方米,打造韭菜种植示范基地。建设内容为棚架建设、铺设管道等设施。建设费用约242.5万元、前期费约12.13万元,总投资约254.63万元。

3.补助标准:254.63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47.43万元、地县资金7.2万元

5.实施期限:2024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夏镇人民政府、艾尼瓦尔·尔西丁

7.简要绩效目标:该项目覆盖喀格恰克村群众5201615人,其中:脱贫人口64198人、监测对象412人。一是项目建成对外出租,预计可以壮大村集体收入约15.5万元。二是建成标准化新型韭菜大棚可以辐射周边农户,提高村民的收入。三是带动本村产业发展,也可开展种植培训、示范带动,形成规模化种植。

(六)夏镇托台村、南湖村、喀格恰克村晾晒场项目

1.实施地点:南湖村

2.建设内容:计划在南湖村建设200亩晾晒场地,对土地进行平整、硬化,预计投入建设资金220万元、前期费约10万元,项目总投资约230万元。

3.补助标准:23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24万元、地县资金6万元

5.实施期限:2024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夏镇人民政府、艾尼瓦尔·尔西丁

7.简要绩效目标:项目实施覆盖托台村、南湖村、喀格恰克村农户21167836人,其中脱贫人口97290人,监测对象1749人。一是项目建成后能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解决部分群众家门口就业,提高收入。二是晾晒场建成后,可以方便当地农民晾晒农作物,提高农作物的品质和产量,从而增加农业产值。三是通过租赁场地的形式,预计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约14万元。

(七)夏镇色日克墩村大棚修缮利用项目

1.实施地点:色日克墩村

2.建设内容:计划对色日克墩村建设的50座大棚基础设施修复,建设配套设施,每个大棚需要资金预计6万元,建设内容:购买大棚棉被、封口膜、大棚膜、铁丝等设施,根据每个大棚损坏程度不同进行修缮,项目建设资金约300万元,前期费约15万元,项目总投资315万元。

3.补助标准:31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15万元

5.实施期限:2024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夏镇人民政府、艾尼瓦尔·尔西丁

7.简要绩效目标:该项目覆盖色日克墩村群众313941人,其中:监测对象27人。一是可吸纳辖区富余劳动力家门口就业,从而拓宽群众就业、增收渠道,项目建成后,每人每月收入可达1000-3000元。二是大棚建成后对外承租,预计每座大棚租赁费3000元,预计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15万元,用于帮扶脱贫人口、监测户大力发展生产。三是项目建成后可为农户发展特色大棚产业提供培训场所,组织群众到大棚学习种植技术,推动农业特色产业持续发展。

(八)郭勒布依乡河东村村集体经济壮大服务楼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河东村

2.建设内容:计划新建面积约1600平方米的壮大集体经济服务用房及附属设施(以设计、施工和审计决算为主),计划投资515万元(已投资333.02万元),拟投资181.98万元(含前期费9.98万元)。

3.补助标准:181.98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67.98万元、地县资金14万元

5.实施期限:2024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郭勒布依乡人民政府、哈力瓦尔·阿布来克

7.简要绩效目标:该项目覆盖群众6452253人,其中脱贫人口1637人。一是施工过程中,可让本地村民参与,实现村民家门口就业,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项目建成后至少可带动10人以上就业。二是每年可增加村集体经济不少于10万元。三是可推动本地花生、红薯、西甜瓜等农副产品展销,提升农产品的社会价值和经济效益。

(九)郭勒布依乡河东村村集体经济壮大服务楼二期

1.实施地点:河东村

2.建设内容:计划新建占地面积1980平方米的建筑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等,建设资金约820万元、前期费约65万元,项目总投资约885万元。

3.补助标准:88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861万元、地县资金24万元

5.实施期限:2024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郭勒布依乡人民政府、哈力瓦尔·阿布来克

7.简要绩效目标:该项目覆盖群众6452253人,其中脱贫人口1637人。一是项目建成后可将部分房屋对外出租,每年推动集体经济增收不少于53万元,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二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可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增加其收入。项目建成后至少可带动20人以上就业;三是可推动本地花生、红薯、西甜瓜等农副产品展销,提升农产品的社会价值和经济效益。

(十)托克逊县小额信贷贴息

1.实施地点:托克逊县

2.建设内容:参照2023年贴息金额,预估2024年度扶贫小额信贷进行贴息补助资金约200万元。本次拟安排前三个季度贴息资金139.03万元。最终金额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3.补助标准:139.03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39.03万元

5.实施期限:2024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托克逊县信用社、信用社

7.简要绩效目标:通过采取贴息补助,进一步鼓励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发展特色产业,提高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发展生产的积极性,提高家庭收入,改善生活质量。

(十一)托克逊县杏树飞防服务项目

1.实施地点:郭勒布依乡、夏镇、博斯坦镇、伊拉湖镇、克尔碱镇

2.建设内容:对托克逊县5.84万亩杏树进行4次飞防,每亩地44元,小计约257万元。第三方飞防效果评估费12万元、审计等费用1万元,项目总投资约270万元。

3.补助标准:27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70万元

5.实施期限:2024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农业技术与推广服务中心、艾西热甫·拜迪

7.简要绩效目标:通过统防统治,强化杏产业管理,实现提质增效,逐步推向市场,增加农户收入。一是可使防治区域中防治对象发生面积低于防治总面积5%;二是项目实施后,可使防治区域中检测出蛀果率低于3%;二是项目实施后,检测飞防使用农药的农药残留量符合国家绿色食品标准。

(十二)托克逊县就业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各行政村

2.建设内容:为跨省务工人员(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进行交通补助。最终金额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3.补助标准:3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3万元

5.实施期限:2024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人社局、陆宝军

7.简要绩效目标:通过交通费补贴,进一步鼓励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家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外出务工就业,提高家庭收入,改善生活质量。

(十三)郭勒布依乡奥依曼布拉克村人居环境整治

1.实施地点:奥依曼布拉克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奥依曼布拉克村采购洒水车1辆,预计投资25万元;7立方吸污车1辆,预计投资25万元;购置船式垃圾箱8个,预计投资5.6万元;垃圾桶100个,预计投资15万元;项目总投资约70.6万元。

3.补助标准:70.6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70.6万元

5.实施期限:2024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郭勒布依乡人民政府、哈力瓦尔·阿布来克

7.简要绩效目标:该项目覆盖群众5131336人,其中脱贫人口2365人、监测对象827人。一是改善奥依曼布拉克村人居环境,让村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同时消除因垃圾乱堆乱放带来的火灾隐患。二是进一步提升奥依曼布拉克村的村容村貌,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解决了全村5131336人的垃圾收集,三是进步完善环境卫生治理能力,加快城乡融合步伐,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基础条件。

(十四)库米什镇柯尔克孜铁米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柯尔克孜铁米村

2.建设内容:新建2100方化粪池,约35万元;配套100/d的污水处理站,约160万元;建设资金约195万元、前期费约15万元,项目总投资约210万元。

3.补助标准:21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04万元、地县资金6万元

5.实施期限:2024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库米什镇人民政府、吾买尔·艾合买提

7.简要绩效目标:该项目覆盖群众197526人,其中脱贫人口48人。该项目实施,一是解决污水排放问题,进一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二是极大改了村民的生活环境,解决污水到处乱排、蚊蝇滋生等问题。三是改善人居环境,加强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十五)库米什镇柯尔克孜铁米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柯尔克孜铁米村

2.建设内容:新建6公里排水管网,每公里约60万元,建设资金约360万元、前期费约15万元,项目总投资约375万元。

3.补助标准:37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61.6万元、地县资金13.4万元

5.实施期限:2024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库米什镇人民政府、吾买尔·艾合买提

7.简要绩效目标:该项目覆盖群众197526人,其中脱贫人口48人。该项目实施,一是解决污水排放问题,进一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二是极大改善村民的生活环境,解决污水到处乱排、蚊蝇滋生等问题。三是改善人居环境,加强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十六)夏镇公益性岗位项目

1.实施地点:夏镇12个村(社区)

2.建设内容:计划为夏镇12个村(社区)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设立21个公益性岗位,为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提供就业机会,每月工资1540元,共12个月,共计38.808万元。

3.补助标准:38.808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8.808万元

5.实施期限:2024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夏镇人民政府、艾尼瓦尔·尔西丁

7.简要绩效目标: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提供就业机会,解决困难群众就业难的问题,拓宽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收入来源,提高21户就业困难家庭收入,提升生活质量。

(十七)郭勒布依乡公益性岗位项目

1.实施地点:各行政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郭勒布依乡13个村(社区)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设立20个公益性岗位,为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提供就业机会,每月工资1540元,共12个月,共计36.96万元。

3.补助标准:36.96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6.96万元

5.实施期限:2024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郭勒布依乡人民政府、哈力瓦尔·阿布来克

7.简要绩效目标: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提供就业机会,解决困难群众就业难的问题,拓宽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收入来源,提高20户就业困难家庭收入,提升生活质量。

(十八)博斯坦镇公益性岗位项目

1.实施地点:各行政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博斯坦镇的25户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家庭每户安排一个公益性岗位,为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提供就业机会,每月工资1540元,共12个月,共计46.2万元。

3.补助标准:46.2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46.2万元

5.实施期限:2024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博斯坦镇人民政府、买合木提·木合然木

7.简要绩效目标: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提供就业机会,解决困难群众就业难的问题,拓宽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收入来源,提高25户就业困难家庭收入,提升生活质量。

(十九)克尔碱镇公益性岗位项目

1.实施地点:各行政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克尔碱镇2个村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设立公益性岗位4个,为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提供就业机会,每月工资1540元,共12个月,共计7.392万元。

3.补助标准:7.392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7.392万元

5.实施期限:2024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克尔碱镇人民政府、依再提古丽·艾米都力

7.简要绩效目标: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提供就业机会,解决困难群众就业难的问题,拓宽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收入来源,提高4户就业困难家庭收入,提升生活质量。

三、公示时间与方式:

公示时间20231223日。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告。



监督举报方式:

县纪委监委:崔娟(0995-8825288

县财政局:郝亚玲(0995-8826079

县乡村振兴局:曹歌(0995-8853136

                          

托克逊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1223日  

【打印本文】 【关闭】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