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8/28
16:40
来源:
托克逊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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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1〕11号)文件精神,为公开公正、阳光透明做好2025年结余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现将项目计划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各行政村申请、乡镇审核、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选定实施9个项目,资金280.644万元。
二、具体项目情况
(一)夏镇奥依曼买里村公共照明项目
(1)实施地点:奥依曼买里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奥依曼买里村5公里道路安装6米高的太阳能路灯190盏,单价约0.18万元,项目总投资约34.2万元。
(3)补助标准:34.2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结余资金34.2万元
(5)实施期限:2025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夏镇人民政府、热依木江·热克甫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项目的实施可以推动村庄基础设施的完善和升级,提高村民的生活品质,受益户240户870人,其中脱贫户40户155人,监测对象1户4人。二是改善村民生活质量,提高夜间照明条件,方便出行。三是活跃夜间经济,丰富夜间活动,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四是节约能源,减少电力浪费。
(二)郭勒布依乡开斯克尔村公共照明项目
(1)实施地点:开斯克尔村
(2)建设内容:计划在开斯克尔村安装6米高的太阳能路灯,每25米安装一个,共需太阳能路灯160盏,每盏单价约0.18万元 ,总投资28.8万元。
(3)补助标准:28.8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结余资金28.8万元
(5)实施期限:2025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郭勒布依乡人民政府、哈里瓦尔·阿布来克
(7)简要绩效目标:该项目覆盖群众1267户3428人,其中脱贫户21户63人、监测对象2户3人。一是方便群众夜间出行和行车安全,进一步改善农户出行条件,改善村民生活质量,提高夜间照明条件。二是可减少常规能源消耗,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照明条件。三是提升夜间安全系数,防止夜间突发事件。
(三)郭勒布依乡奥依曼布拉克村公共照明项目
(1)实施地点:奥依曼布拉克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奥依曼布拉克村各巷道安装6米高的太阳能路灯,共需太阳能路灯75盏,每盏单价预计0.18万元,项目总投资约13.5万元。
(3)补助标准:13.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结余资金13.5万元
(5)实施期限:2025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郭勒布依乡人民政府、哈里瓦尔·阿布来克
(7)简要绩效目标:该项目覆盖群众512户1331人,其中脱贫户21户58人、监测对象8户24人。该项目的实施一是方便群众夜间出行和行车安全,进一步改善农户出行条件,改善村民生活质量,提高夜间照明条件。二是可减少常规能源消耗,进一步完善村农村道路照明条件。三是提升夜间安全系数,防止夜间突发事件。
(四)博斯坦镇硝尔坎儿孜村公共照明项目
(1)实施地点:硝尔坎儿孜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硝尔坎儿孜村采购安装6米高路灯75盏,每盏单价约为0.18万元,小计约13.5万元。
(3)补助标准:13.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结余资金13.5万元
(5)实施期限:2025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博斯坦镇人民政府、陈辅海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太阳能路灯的电源来源于光伏发电,不需要消耗传统能源,所以不会带来污染,比传统电力路灯更加环保。二是项目的建成能为群众生产、生活带来极大的便捷,提高460户1446人(其中脱贫户12户44人,监测对象6户23人)居住生活条件,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三是能够为农户夜间出行提供便利,带动夜间经济发展。四是能够进一步提升该村人居环境质量。
(五)伊拉湖镇康克村公共照明项目
(1)实施地点:康克村
(2)建设内容:计划购买95盏高度6米的太阳能路灯,每盏路灯约0.18万元,小计约17.1万元。
(3)补助标准:17.1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结余资金17.1万元
(5)实施期限:2025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拉湖镇人民政府 雅各布·库尔班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可减少常规能源消耗,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及改善环境质量。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照明条件,方便辖区群众生活。三是进一步促进夜间经济发展,提升夜间安全系数,防止夜间突发事件。项目惠及393户1003人(脱贫户10户20人)。
(六)伊拉湖镇郭若村公共照明项目
(1)实施地点:郭若村
(2)建设内容:计划购买128盏高度6米的太阳能路灯,每盏路灯约0.18万元,小计约23.04万元。
(3)补助标准:23.4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结余资金23.4万元
(5)实施期限:2025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拉湖镇人民政府、雅各布·库尔班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可减少常规能源消耗,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及改善环境质量。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照明条件,方便辖区群众生活。三是进一步促进夜间经济发展,提升夜间安全系数,防止夜间突发事件。项目惠及907户2935人(脱贫户127户365人,监测对象18户67人)。
(七)伊拉湖镇古勒巴格村垃圾箱采购项目
(1)实施地点:古勒巴格村
(2)建设内容:计划在古勒巴格村购置162个尺寸为1240*820*1180mm的绿色垃圾箱,每个约920元,总投资14.904万元。
(3)补助标准:14.904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结余资金14.904万元
(5)实施期限:2025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拉湖镇人民政府、雅各布·库班
(7)简要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能够进一步改善古勒巴格村人居环境,缓解环卫工人压力,也解决村垃圾乱倒,垃圾、污水清运不便问题,有效提升古勒巴格村环境卫生和综合治理服务能力,加快城乡融合步伐,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基础条件。项目惠及564户2371人(脱贫34户93人、监测对象5户19人)。
(八)库米什镇英博斯坦村环境整治设备采购项目
(1)实施地点:英博斯坦村
(2)建设内容:计划购买38个垃圾船,项目总投资约45.6万元。
(3)补助标准:45.6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结余资金45.6万元
(5)实施期限:2025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库米什镇人民政府 吾买尔·艾合买提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改善英博斯坦村人居环境,让村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同时消除因垃圾乱堆乱放带来的火灾隐患。二是进一步改善英博斯坦村的人居环境质量,美化环境,提升村容村貌,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解决了全村16户34人本村居民的垃圾收集,三是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治理能力,加快城乡融合步伐,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九)托克逊县雨露计划
(1)实施地点:各行政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300名脱贫户及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进行“雨露计划”补助,每人每年3000元,项目总投资约90万元。(最终人数与金额以实际发放情况为准)。
(3)补助标准:9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结余资金90万元
(5)实施期限:2025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教育局 杨涛
(7)简要绩效目标:鼓励中高等职业院校就读的学生加强文化知识学习,提高学生自主发展能力,改变和带动家庭经济收入。项目惠及全县脱贫户和监测对象300名学生。
三、公示时间与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9日。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告。
监督举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县纪委监委:梅文海(0995-8811077)
县财政局:李富健(0995-8808147)
县农业农村局:张一(0995-8853136)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12317
托克逊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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