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逊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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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政干字〔2020〕3号 关于王辉等三十七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1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复议同意:

王辉同志任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县农牧业机械局副局长职务;

王永生同志任县教育局(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副局长(副主任),免去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洪德秀同志任县农牧业机械局副局长;

陈世明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免去其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马丽同志任县人民医院院长,免去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徐尧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朱立行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阿孜古丽·尔西丁同志任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站长,免去其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黄建道同志任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晓蓓同志任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主任;

魏涛同志任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主任;

帕热旦·艾合买提同志任吐鲁番市康复治疗中心(县怡心福利院)副主任(副院长);

艾米热丁·木合买提同志任城镇派出所教导员(副科长级),免去其县公安局特警大队教导员(副科长级)职务;

李永成同志任城镇派出所所长(副科长级),免去其县公安局特警大队大队长(副科长级)职务;

李丽娟同志任吐鲁番市行政学院托克逊县分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彭伟同志任托克逊能源重化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强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乃吉木丁·乃依木同志任郭勒布依乡派出所所长(副科长级)(试用期一年);

马合木提·艾沙同志任博斯坦镇派出所所长(副科长级)(试用期一年);

阿不都拉江·阿不来孜同志任伊拉湖镇派出所所长(副科长级)(试用期一年);

木扎帕尔江·艾比不同志任克尔碱镇派出所所长(副科长级)(试用期一年);

于里同志任库米什镇派出所所长(副科长级)(试用期一年);

何海洋同志任阿乐惠镇派出所所长(副科长级)(试用期一年);

郝亚玲同志任县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19年7月起计算);

徐凯同志任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站长,试用期满,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19年7月起计算);

免去李宏超同志县教育局(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免去段正义同志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子龙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利华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免去童涛同志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艾克拜·克依木同志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艾比布·艾尼同志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局长(副队长)职务;

免去阿不来克木·祖力甫卡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燕同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免去曾晓冬同志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阿木提·艾米尔丁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咏宝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托克逊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