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农〔2024〕113号)要求,为畜牧业的转型升级,提高畜牧业生产效率和质量,促进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合理有效使用补贴资金,特制订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为提高新型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畜牧业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推动畜牧业科技创新和应用,提高畜牧业生产效率和质量,增加农民收入。2025年,对建立“场繁户育”模式,联农带农20户以上,且育肥出栏羔羊及肉羊50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企业、合作社),按照3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补助。用于支持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推广羊人工授精技术,建立“场繁户育”联农带农肉羊新模式,提升畜牧业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和现代化水平,增加养殖户的收益,推动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内容
(一)补助内容。为促进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拟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推广羊人工授精技术、建立“场繁户育”联农带农肉羊新模式进行补助。
(二)补贴对象。对建立“场繁户育”模式,联农带农20户以上,且育肥出栏羔羊及肉羊50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企业、合作社)。
补贴对象为具备以下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即:在本地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畜牧业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经济效益;经营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诚实守信;积极参与畜牧业产业化经营,实施“企业+农户”代养羊模式,带动农户增收效果明显。
(三)经费预算。根据新型经营主体的类型、规模、经营效益等因素,新型经营主体的补助金额30万元。
1.资金使用方向。按照项目资金分配额度,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场繁户育”联农带农肉羊新模式建设。即:推广羊人工授精技术、疫病防控、驱虫消毒、电子芯片、舔砖、羔羊料及相关雇佣劳务费等。
序号 |
名称 |
用途 |
单价(元) |
数量 |
投资(万元) |
1 |
人工授精药品及器材 |
人工授精药品器材 |
25元/套 |
1000套 |
2.5 |
2 |
疫病防控 |
购进疫苗、药品 |
15元/只 |
5000只 |
7.5 |
3 |
驱虫消毒 |
驱虫、消毒、药浴等 |
5.5元/只 |
6000只 |
3.5 |
4 |
电子芯片 |
购进电子芯片 |
2.5元/只 |
6000个 |
1.5 |
5 |
舔砖、羔羊料 |
购进营养舔砖、羔羊料 |
5000元/吨 |
24吨 |
12 |
6 |
劳务费 |
人工受精及饲养管理 |
5元/只 |
6000只 |
3 |
合计: |
30 |
三、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结合本县实际,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目标、实施内容、资金安排等。
2.组织实施。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推广羊人工授精技术、建立“场繁户育”联农带农肉羊新模式等工作。
3.实地验收。由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站组成验收组,实地验收项目实施情况。
4.资金拨付。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验收结果,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项目管理。县农业农村局对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
(二)加强监督检查。定期组织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合规使用,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对于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公开透明操作。实行政策公开、自愿,确保补贴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
(四)规范档案管理。明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各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