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逊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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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2-15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1〕11号)精神,为公开公正、阳光透明做好2026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使用,现将项目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各行政村申请、乡镇审核、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选定实施32个项目,资金5750.425万元(含自治区资金1741万元、县级资金10.425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173506.5万元、就业项目5968.625万元、乡村建设项目101275.3万元。

二、具体项目情况

(一)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

1.克尔碱镇克尔碱村壮大村集体经济服务楼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克尔碱村

2)建设内容:计划在克尔碱村新建服务楼一栋,总建筑面积2900平方米左右,地上四层,地面硬化2700平方米,配备空气热源泵系统1套、消防水池一座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约970万元(建设费约910万元、其他费约60万元)。

3)补助标准97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资金968.875万元、县级资金1.125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克尔碱镇人民政府、依再提古丽·艾米都力

7简要绩效目标:由于克尔碱镇属于工业镇,辖区内工业企业较多且人员较多,项目建成后,一是进一步促进克尔碱镇经济发展,增加村集体经济,建成后年收益达4%以上二是提升镇区人居环境质量,推动人员聚集,促进小城镇融合发展三是可以解决就业和带动农副产品销售,增加群众收入,项目惠及农户505户1188人,其中:脱贫户20户60人、监测对象5户185人。

2.托克逊县农产品深加工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夏镇色日克吉勒尕村

2)建设内容:建设或改建农产品深加工生产车间、冷库、保鲜库、检测实验室约1000平方以及环保处理等相关设施,项目总投资约600万元(建设费用约560万元、其他费用40万元)。

3)补助标准60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资金380万元、自治区资金220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托克逊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李长红

7简要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加工红枣、杏子、桑葚、西甜瓜等农产品2万吨左右,带动就业人数15人;特别是能解决瓜果残次品,提升产业价值;项目建成次年,每年可为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的村壮大集体经济不少于18万元。

3.托克逊县林果病虫害预防与防治项目

1)实施地点:夏镇、郭勒布依乡、博斯坦镇、伊拉湖镇

2)建设内容:计划对夏镇、郭勒布依乡、博斯坦镇、伊拉湖镇的林果约10.5万亩,进行病虫害预防与防治,主要防治枣实蝇、卷叶蛾、葡萄斑叶蝉等,采购粘虫板,无人机防控,喷洒面积共计约21万亩,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含其他费用)。

3)补助标准25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资金250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托克逊县林业和草原局迪力夏提·热西提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提升10.5万亩林果的品质、产量和经济效益,持续增加农业的收入,项目受益农户约30000人;二是统防统治有利于防止病虫害的发生和有效降低虫灾,防治率95%以上、成灾率低于4‰以下。

4.伊拉湖镇康克村连栋大棚示范项目

1)实施地点:康克村

2)建设内容:新建90亩连栋大棚及配套设施,用于果蔬等作物种植,每亩约2.5万元,项目总投资245万元(建设费用225万元、其他费用20万元)

3)补助标准24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资金245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拉湖镇人民政府雅各布·库尔班

7简要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为产业振兴提供基础保障,将解决辖区群众灵活就业15人,预估增加村集体经济10万元,为群众提供就业岗位,实现家门口就业问题,为周边群众增收致富提供平台。增强群众满意度,为经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项目惠及293户772人(其中脱贫户10户20人)。

5.库米什镇垃圾分拣站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柯尔克孜铁米村

2)建设内容:计划建设一座模块化厂区,厂房造型呈c字形,由长12米*宽2.45*高2.9米(下层),长12米*宽2.45米*高2.6米(上层)两种规格集装箱拼接而成;建筑面长84米,宽16.9米,高约5.5米,建筑面积940.8平方米(两层);厂区地面硬化面积约1530平米,主要用于辖区内农业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总投资约210万元(建设费用约190万元、其他费用约20万元)。

3)补助标准21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资金210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库米什镇人民政府迪力亚热江·迪力木热提

7简要绩效目标:实现农业生产垃圾“应收尽收”与“资源化利用”,从源头减少土壤白色污染,同时推动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一是残膜处理后有效提高区域种植需求;二是避免残膜对土壤结构、作物根系及地下水的破坏;三是通过残膜加工实现资源化利用,形成“回收-处理”的良性循环。项目惠及197户526人,其中:脱贫户4户8人。

6.郭勒布依乡活畜市场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河东村

2)建设内容:计划在郭勒布依乡建设一座1活畜市场,资金主要用于土地平整、安装围栏、新建2间彩钢房、安装2间移动卫生间、安装20盏太阳能路灯以及水电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约100万元。

3)补助标准10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资金100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郭勒布依乡人民政府哈里瓦尔·阿不拉克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方便群众活牲交易,促进养殖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提升牲畜养殖质量;二是交易市场的建设为农户搭建交流平台,传播养殖技术与市场信息,凝聚乡村发展合力;三是该项目建成后也可通过租赁方式,提高河东村村集体收入,实现稳定增收每年约1.5万元。

7.郭勒布依乡切克曼坎儿孜村设施农业基地电路改造项目

1)实施地点:切克曼坎儿孜村

2)建设内容:计划对切克曼坎儿孜村辖区共计92座大棚的配电箱、电线杆及线缆等设施进行更换,保障大棚正常种植功能。项目总投资约183.6万元(建设费约170万元,其他费约13.6万元)。

3)补助标准183.6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资金183.6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郭勒布依乡人民政府哈里瓦尔·阿不拉克

7简要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惠及群众616户1726人,其中脱贫户23户58人、监测对象2户8人。项目建成后一是进一步完善切克曼坎儿孜村大棚电路设施,提高大棚种植条件,有效提高大棚种植户农产品增长二是减少用电故障,保障大棚灌溉、照明等生产用电及村民日常用电稳定,提升用电安全系数,对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产业持续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三是可以消除大棚区因线路老化带来的火灾隐患,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幸福感。

8.伊拉湖镇设施农业基地配套项目

1)实施地点:依提帕克村、阿克塔格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伊拉湖镇依提帕克村、阿克塔格村272座设施农业大棚,每座大棚安装配一个电箱,每个约2000元,小计54.4万元。并更换老旧低压线路6.8公里,每公里约20万元,小计136万元;安装变压器3台,每台15万元,小计约45万元;其他费用23万元。项目总投资约258.4万元(建设费约235.4万元、其他费约23万元)

3)补助标准258.4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资金258.4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拉湖镇人民政府雅各布·库尔班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大棚区域电路改造后,将提升现有大棚的利用率,推动农业产业发展。二是保障群众农业生产用电安全,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对农民扩大农业经济发展规模,增加收入将起到推动作用,为依提帕克村阿克塔格村的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奠定坚实的基础。项目惠及120户385人(脱贫户38户115人、监测对象5户16人)。

9.博斯坦镇设施农业基地电力设施改造项目

1)实施地点:吉格代村

2)建设内容:投资115万元,改造设施农业电缆约5公里,更新电线杆横担、电力瓷瓶、引下线缆、线缆保护管套等设备,有利于消除高温和大风天气期间漏电失火的隐患,助力设施农业发展。

3)补助标准11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资金115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博斯坦镇人民政府、木扎帕尔·买买提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该项目惠及辖区农户约79户352人,通过实施该项目筑牢生产安全底线,提升供电稳定性,避免生产中断损失,优化能效降低成本,提升运营效益,激励辖区农户积极从事设施农业二是项目实施吸本地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三是有效遏制300座大棚因线路老化产生的安全隐患。

10.托克逊县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1)实施地点:各行政村

2)建设内容:采取小额信贷贴息的方式,鼓励脱贫群众及监测对象,通过发展产业增加收入,计划投资约50万元用于贴息补助。

3)补助标准5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资金50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王国兰

7简要绩效目标:通过采取贴息补助,进一步鼓励有意愿的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发展特色产业,提高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发展生产的积极性,提高家庭收入,改善生活质量,提升幸福感、获得感。

11.博斯坦镇机电井配套附属设施更新项目

1)实施地点:上湖坎儿孜村、李孟坎儿孜村、硝尔坎孜村、长安村

2)建设内容:一是计划对上湖坎儿孜村3组的老旧变压器进行更换一台100KVA变压器,并对贯通机电井的0.45公里电线进行更换,变压器约10万元/台,0.45公里电线加安装费约15万元,小计约25万元二是计划对李孟坎儿孜村辖区7个村民小组的24个集体机电井设备(水泵,管道,电缆等)进行改造,每套约2万元,小计48万元;翻新井房1座,每座约2万元;更换80KVA变压器4个,每台5万元,小计20万元。总计70万元三是计划为硝尔坎儿孜村采购19个集体机电井设备(水泵,管道,电缆等),每套约2万元,小计38万元,新修建井房12座,每座约2万元,小计24万元。总计62万元四是计划为长安村采购机电井设备(水泵,管道,电缆等)5套,每套约2万元,小计10万元;扩建井房7间,每间2万元,小计14万元。总计24万元。该项目总投资181元。

3)补助标准181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资金181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博斯坦镇人民政府、木扎帕尔·买买提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该项目惠及农户2121户7415人,其中:脱贫户48户168人,监测对象11户39人;满足8300亩土地的灌溉需求二是解决农田、经济作物、林带灌溉用水需求,提升灌溉覆盖率与供水稳定性,助力农业稳产高产、降低农业生产用水成本,促进农作物增产、提质、增效,增加农牧民收入三是完善水利基础设施,提升群众获得感。

12.夏镇机电井设备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托台村、喀格恰克村

2)建设内容:一是在托台村计划投资8.5万元,采购机电井软启动开关20个,一个软启动开关2000元,前期费用0.5万元,小计4.5万元;5小队新建1间长度4米、宽度4米的机电井房及配套设施需4万元二是在喀格恰克村计划投资55万元,建设2个20平方米机电井房,每个井房约3万元,项目需6万元、其他费约1万元,项目小计约7万元;在6小队检测井旁边原有机电井转移到1公里外,机电井需更新设备及配套附属设施,包括变压器、电路、水泵、水管、建设井房20平方米等,需45万元、其他费用约3万元,项目小计48万元。项目总投资63.5万元。

3)补助标准63.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资金63.5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夏镇人民政府木江·热克甫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该项目惠及辖区农户约1571户4691人,其中:脱贫户62户194人,监测对象4户12人。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善两个村近万亩农田灌溉条件,提高耕地灌溉效率,解决农田及林带灌溉问题,减少水资源浪费,降低农业生产用水成本,促进农作物增产、提质、增效,增加农牧民收入二是通过改善原有机电井,保障机电井正常使用,带动农业产业持续发展。

13.伊拉湖镇康克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

1)实施地点:康克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康克村购置一台哈密瓜智能分拣设备,单价25万元。

3)补助标准2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资金25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拉湖镇人民政府雅各布·库尔班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设备每小时可分拣5吨哈密瓜,是人工分拣效率的3倍以上(人工每日仅2吨)‌,结合分级溢价和成本节约,投资回报周期短,综合效益显著;二是购买该设备可提供约20个本地就业岗位,助力乡村振兴‌;三是年租金不低于投资额的5%收益。项目惠及293户772人,其中:脱贫户10户20人。

14.夏镇公益类岗位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各行政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夏镇222名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设立222个公益类岗位,为脱贫户、监测对象提供就业机会,每月补助1750元,补助期限为2-12月,共11个月,共计466.2万元。(具体补助人数和补助资金以实际情况量为准)。

3)补助标准466.2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资金466.2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夏镇人民政府木江·热克甫

7简要绩效目标:项目实施覆盖夏镇脱贫户和监测对象222人。通过设置公益类岗位,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提供就业机会,解决困难群众就业难的问题,拓宽脱贫户、监测对象收入来源,提高222户就业困难家庭收入,提升生活质量。

15.郭勒布依乡公益类岗位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各行政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郭勒布依乡90名脱贫户及监测对象设立90个公益类岗位,为其提供就业机会,每月补助1750元,补助期限为2-12月,共11个月,共计173.25万元。(具体补助人数和补助资金以实际情况量为准)。

3)补助标准173.2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资金173.25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郭勒布依乡人民政府哈里瓦尔·阿不拉克

7简要绩效目标:通过设置公益类岗位,为90名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提供就业机会,解决困难群众就业难的问题,拓宽脱贫户、监测对象收入来源,提高90户就业困难家庭收入,提升生活质量。

16.博斯坦镇公益类岗位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各行政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博斯坦镇47名脱贫户、23名监测对象设立70个公益类岗位,为其提供就业机会,每月补助1750元,补助期限为2-12月,共11个月,共计134.75万元。(最终补助人数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3)补助标准134.7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资金134.75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博斯坦镇人民政府、木扎帕尔·买买提

7简要绩效目标:通过设置公益类岗位,为47名脱贫户和23户监测对象提供就业机会,解决困难群众就业难的问题,拓宽脱贫户、监测对象收入来源,提高70户就业困难家庭收入,提升生活质量。

17.伊拉湖镇公益类岗位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各行政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伊拉湖镇67名脱贫户、15名监测对象设立82个公益类岗位,为其提供就业机会,每月补助1750元,补助期限为2-12月,共11个月,共计157.85万元。(最终补助户数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3)补助标准157.8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资金157.85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拉湖镇人民政府雅各布·库尔班

7简要绩效目标:通过设置公益类岗位,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提供就业机会,解决困难群众就业难的问题,拓宽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收入来源,提高82户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家庭收入,提升生活质量。项目惠及82人(其中脱贫户67人、监测对象15人)。

18.克尔碱镇公益类岗位项目

1)实施地点:各行政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克尔碱镇19名脱贫户及监测对象设立19个公益类岗位,为其提供就业机会,每月补助1750元),补助期限为2-12月,共11个月,共计36.575万元。(具体上岗人员以项目实施时实际情况为准)。

3)补助标准36.57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资金36.575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克尔碱镇人民政府、依再提古丽·艾米都力

7简要绩效目标:通过设置公益类岗位,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提供就业机会,解决困难群众就业难的问题,拓宽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收入来源,提高19名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家庭收入,提升生活质量。

(二)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

1.托克逊县郭勒布依乡巴格万村排污管网项目

1)实施地点:巴格万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郭勒布依乡巴格万村建设1.9公里污水处理管网,接入托克逊县污水主管;项目总投资约300万元(建设费用约260万元,其他费约40万元)。

3)补助标准30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资金290.7万元、县级资金9.3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郭勒布依乡人民政府哈里瓦尔·阿不拉克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项目的建设使得污水治理区域内生态环境得以提高,可改善本村生活环境及村容面貌,为保证人民良好生活环境及优质的村容面貌创造有利条件。二是优化本村的排水系统,提高排水效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满足居民的基本需求。三是降低污水处理成本,提高污水处理效率,还可提升村民环保意识,促进可持续发展。三是解决群众排污困难和现有排污管道不畅等问题,项目惠及群众353户1170人,其中脱贫户18户52人。

2.夏镇铁提尔村排水管网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铁提尔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夏镇铁提尔村修建2公里排水管网、水井及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总投资约220万元(建设费用约200万元、其他费约20万元)。

3)补助标准22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资金220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夏镇人民政府木江·热克甫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项目的建设使得污水治理区域内生态环境得以提高,可改善铁提尔村生活环境及村容面貌,为保证人民良好生活环境及优质的村容面貌创造有利条件。二是优化铁提尔村排水系统,提高排水效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满足居民的基本需求。三是降低污水处理成本,提高污水处理效率,提高环保意识,促进可持续发展。四是项目惠及铁提尔村220户770人(脱贫户13户37人)。

3.伊拉湖镇郭若村排污管道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郭若村

2)建设内容:对郭若村8小队新建污水管网约1.6公里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约180万元(建设费用约160万元、其他费约20万元)。

3)补助标准18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资金180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拉湖镇人民政府雅各布·库尔班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项目的建设使得污水治理区域内生态环境得以提高,可改善本村生活环境及村容面貌,为保证人民良好生活环境及优质的村容面貌创造有利条件。二是优化本村的排水系统,提高排水效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满足居民的基本需求。三是降低污水处理成本,提高污水处理效率,还可提升村民环保意识,促进可持续发展。三是解决群众排污困难和现有排污管道不畅等问题,项目惠及农户201户501人(脱贫户18户62人、监测户2户6人)。

4.夏镇南湖村厕所改造化粪池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南湖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南湖村彩虹门1号和2号厕所新建2个40立方米化粪池,单价约12.5万元,项目总投资约25万元。

3)补助标准2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资金25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夏镇人民政府木江·热克甫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优美的环境是农村发展旅游、吸引投资的无形资产,为未来乡村产业发展创造更好的基础条件。二是实现对厕所污水的集中、无害化处理,从根本上杜绝污水直排,有效减少对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污染。三是为村民和游客提供清洁、卫生、无味的公共厕所环境,直接提升辖区居民和游客的满意度。项目惠及南湖村农户318户1300人,其中:脱贫户6户11人。

5.郭勒布依乡病虫害防治项目

1)实施地点:郭勒布依乡

2)建设内容:为有效防治病虫害,需购买农药80万元,远程控制打药机5台、每个8万元,共40万元,其他费用(防护服、手套、口罩)10万元,总计130万元。

3)补助标准13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资金130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郭勒布依乡人民政府哈里瓦尔·阿不拉克

7简要绩效目标:项目实施过程严格落实病虫害防治措施,提前准备防治农药、打药机等必要设备,项目实施后有效防治病虫害,扩展减少损失,提高农民增收。项目惠及群众约4430户12565人,其中脱贫户308户886人、监测对象39户127人。

6.夏镇喀拉苏村排水管网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喀拉苏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夏镇喀拉苏村修建1.2公里排水管网、检查维修井及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总投资约159万元(建设费用约144万元、其他费约15万元)。

3)补助标准159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资金159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夏镇人民政府木江·热克甫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项目的建设使得污水治理区域内生态环境得以提高,可改善喀拉苏村生活环境及村容面貌,为保证人民良好生活环境及优质的村容面貌创造有利条件。二是优化喀拉苏村排水系统,提高排水效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满足居民的基本需求。三是降低污水处理成本,提高污水处理效率,提高环保意识,促进可持续发展。四是项目覆盖喀拉苏村农户77户319人,通过修缮排水管道可使喀拉苏村77户319人直接受益。

7.夏镇色日克墩村杏树提质增效项目

1)实施地点:色日克墩村

2)建设内容:对夏镇色日克墩村370亩杏树开展提质增效,主要对杏园土壤改良、增施有机肥、自动化及地面管道铺设、安装病虫害绿色防控等相关设施,开展修剪、施肥、防冻等技术培训,总投资60万元。

3)补助标准6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资金60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夏镇人民政府木江·热克甫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该项目惠及辖区农户47户165人(监测对象4户8人)。实施品种改良、土壤改造、农业技术培训及滴灌与一体化监测系统改造后,推动品种升级提质、土壤健康增效、技术赋能降本、智能管理提效。二是品种改良优化杏果口感与商品性,搭配土壤改造修复地力、提升保水保肥能力,配合滴灌与一体化监测系统实现水肥精准供给,相比传统灌溉可节水40%-60%,还能避免土壤板结与养分流失,提升水肥利用率。三是APP远程监测墒情、一键启停或定时灌溉,无需人工逐地块操作,1人即可完成日常管理,可起到示范引领的作用。

8.伊拉湖镇伊拉湖村道路硬化项目

1)实施地点:伊拉湖村

2)建设内容:计划对伊拉湖村0.87万平方路面进行硬化,厚度为0.2米;项目总投资约86.3万元(建设费用约78.3万元、其他费约8万元)。

3)补助标准86.3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资金86.3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拉湖镇人民政府雅各布·库尔班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改善道路状况,减少道路破损和坑洼不平的现象,提高车辆通行的安全性和舒适性,提升基础设施能力,保证群众安全出行。二是有助于农产品的运输和销售,能满足辖区农产品运输。三是通过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农村生活水平,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四是提高农产品质量,硬化后路面平整可以减轻农民运输农产品时受到的颠簸和震动,提高农产品质量,从而增加农民的收入。五是改善农副产品运输条件,使生产资料购销更加快捷,促进本村经济发展。项目惠及110户270人,其中脱贫户20户59人,监测对象2户2人。

9.伊拉湖镇安西村无动力生活污水净化系统项目

1)实施地点:安西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120户农户每户采购并安装一套无动力生活污水净化系统(包括设备、材料、安装、土方开挖和回填等),每套约6500元,项目总投资78万元。

3)补助标准78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资金78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拉湖镇人民政府雅各布·库尔班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项目的建设使得污水治理区域内生态环境得以提高,可改善本村生活环境及村容面貌,为保证人民良好生活环境及优质的村容面貌创造有利条件。二是优化本村的排水系统,提高排水效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满足居民的基本需求。三是降低污水处理成本,提高污水处理效率,还可提升村民环保意识,促进可持续发展。三是解决群众排污困难和现有排污管道不畅等问题,项目惠及120户510人(脱贫户30户91人、监测对象1户4人)。

10.郭勒布依乡开斯克尔村道路硬化项目

1)实施地点:开斯克尔村

2)建设内容:计划在开斯克尔村修建长约1.3公里、宽约4米的道路;项目总投资约62万元(建设费用约57.4万元、其他费约4.6万元)。

3)补助标准62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资金62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郭勒布依乡人民政府哈里瓦尔·阿不拉克

7简要绩效目标:该项目覆盖群众1267户3428人,其中脱贫户21户63人、监测对象2户3人。该项目的实施,一是改善本村1组养殖区和7组53户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保证群众安全出行。二是改善道路状况,减少道路破损和坑洼不平的现象,提高车辆通行的安全性和舒适性,保障农产品的运输和销售。

11.郭勒布依乡巴格万村道路硬化项目

1)实施地点:巴格万村

2)建设内容:计划对巴格万村长约1公里、宽4-5米的道路进行硬化;项目总投资约59.4万元(建设费用约55万元、其他费约4.4万元)。

3)补助标准59.4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资金59.4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郭勒布依乡人民政府哈里瓦尔·阿不拉克

7简要绩效目标:该项目惠及群众353户1170人,其中脱贫户18户52人。一是通过改善道路条件,带动本村旅游业持续向好发展,道路的改善将直接提高游客的到访率,增加辖区群众旅游收入,从而为乡村特色旅游项目注入新的活力。二是通过扩建和提升景区的交通网络,可以更好地展示乡村的独特魅力,吸引更多的游客停留更长时间,参与更多的旅游活动,直接带动餐饮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形成一条完整的旅游产业链。三是道路建成后将极大地改善居民出行和农产品运输条件,推动产业发展。

12.库米什镇英博斯坦村机电井设备及配套附属设施更新项目

1)实施地点:英博斯坦村

2)建设内容:计划对英博斯坦村原有机电井及配套设施进行改造,小计15万元;更新低压管道及附属设施设备,小计20万元;项目总投资约35万元。

3)补助标准3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资金35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库米什镇人民政府迪力亚热江·迪力木热提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项目惠及本村村民17户35人、种植大户90户200余人;二是通过维修改造老旧机井有利于提升农业用水效率、改善土壤性质,降低夏季田间高温气候,保障耕地供水,提供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为农户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加速农牧民致富步伐。

13.博斯坦镇伯日布拉克村道路修建项目

1)实施地点:伯日布拉克村

2)建设内容:计划对伯日布拉克村1.6公里道路进行沥青路修建、宽约为5米的柏油路;项目总投资约105.6万元(建设费约96万元、其他费约9.6万元)。

3)补助标准105.6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资金105.6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博斯坦镇人民政府、木扎帕尔·买买提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项目惠及农户152户800人,其中:脱贫户21户64人、监测对象10户35人。二是改善道路状况,减少道路破损和坑洼不平的现象,提高车辆通行的安全性和舒适性,保证群众安全出行。三是柏油路面可以减轻农民运输农产品时受到的颠簸和震动,提高农产品质量,从而增加农民的收入。四是通过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水平。

14.郭勒布依乡现代农事服务项目

1)实施地点:郭勒布依乡

2)建设内容:计划投资30万元,购买韭菜花酱加工生产设备1套(含:韭菜花分选线、清洗等设备)。

3)补助标准3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资金30万元

5)实施期限:2026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郭勒布依乡人民政府哈里瓦尔·阿不拉克

7简要绩效目标:为萨依吐格曼村购置韭菜花加工设备。构建集农产品初加工、品质分级于一体的初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提升本地特色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同时为周边农户提供标准化加工服务,助力农业产业链延伸与农民增收。该项目惠及辖区农户约699户1970人,其中:脱贫户29户72人,监测对象2户9人。

三、公示时间与方式

时间2026215日。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告。

监督举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县纪委监委:梅文海(0995-8811077)

县财政局:李富健(0995-8808147)

县农业农村局:石燕0995-8853136)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12317

                托克逊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托克逊县农业农村局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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