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逊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摩天众创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依法对托克逊县小吕水果店销售的芒果进行抽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6年3月31日,托克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摩天众创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依法对托克逊县小吕水果店销售的芒果进行抽检。经摩天众创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该店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减轻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00元(人民币),3.罚款1000元整(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分析及整改情况。执法人员对托克逊县小吕水果店进行现场检查,要求排查原因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托克逊县小吕水果店自行排查原因后发现,不合格芒果购进并经营的主要原因在于负责人购进食用农产品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情况下,尚未确定食用农产品是否合格的产品,直接销售。该超市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递交了整改报告,保证在今后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各项制度,落实食品进货查验,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执法人员已进行复查验收。
托克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