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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 2023-09-1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区县医保中心,各参保单位、个人

根据《关于明确2023年自治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相关问题的通知》(新医保发〔2023〕51号)文件精神,现将吐鲁番市2023年医疗保险相关缴费基数温馨提示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2022年社会平均工资标准

2022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社会平均工资)为7625元/月。

二、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及缴费基数

(一)单位基本医疗保险。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8.7%,其中:单位比例为6.7%,职工个人比例为2%。2023年缴费基数下限(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4575元/月,缴费基数上限无。因缴费基数下限调整,原缴费基数低于4575元/月的人员均需补缴2023年1-8月医疗保险费差额。 

(二)个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1、灵活就业人员(单建统筹,无个人账户)缴费费率为6%,缴费基数为4575元/月,缴费金额294.5元/月(其中包括每月20元大额医疗保险费)。2、灵活就业人员(统筹结合,划入2%个人账户)缴费费率为8%,缴费基数为4575元/月,缴费金额386元/月(其中包括每月20元大额医疗保险费)。

9月1日起,吐鲁番市各医保经办机构将开展缴费基数补差工作,属于单位人员补差的由单位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微信“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自行缴费或由税务部门扣费。
         
咨询电话:

吐鲁番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8532099/8531917
   国家税务总局吐鲁番市税务局:8812366

高昌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8532191/8532192
   鄯善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8388616/8388806
   托克逊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8162496/8162497
           


   吐鲁番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吐鲁番市税务局     
         2023年9月12日         

来源:吐鲁番市医疗保障局

https://mp.weixin.qq.com/s/pEMcci2LUOqjrnnSXTN1Y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