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逊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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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伊拉湖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以创建第二批吐鲁番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目标,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落细,为我镇社会发展提供更高质量的法治保障。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理论学习,健全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政法书记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村第一书记任组员的领导小组,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确保普法工作切实落到实处。二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强化统筹谋划,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法治建设工作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去抓,亲自过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难点堵点,推动法治建设措施更加合理、运行体系更加健全。全年共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2次,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三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坚持镇党政班子带头学,推动全镇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党内法规,依托公职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平台(法宣在线平台),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开展线上法律知识学习,积极参加公职人员无纸化学法考试,增强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意识。一年以来,共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场次。依托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参加培训11场次,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聚焦依法治疆,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因地制宜,打造法治文化建设“实体阵地”。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整合各类资源,深度挖掘文化特色,因地制宜建设法治广场、法治长廊,运用展板、条幅等方法普及法律知识,展示法治文化成果,营造法治文化氛围。建成了依提帕克村法治文化广场、依提帕克村村史馆、古勒巴格村法治公园、古勒巴格村法治长廊等法治文化建设基地4处。充分发挥农家书屋普法作用,丰富各类法治类图书,定期组织干部群众学习法律知识,提升干部群众法治水平。二是互动融合,打造法治文化建设“新媒体阵地”。按照“覆盖全域、功能完备、便捷高效、普惠百姓”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均等普惠”,村村都有法律顾问,微信建群全覆盖,线上线下齐工作。法律顾问定期到村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工作,在微信群实时为在线群众释疑解惑。通过普惠性、便民性的公共法律工作,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正在熔铸到群众的头脑之中。三是挖掘特色,打造法治文化建设“精品阵地”。坚持法治文化和普法教育相结合。我镇2025年以来组织镇机关、村(社区)干部到依提帕克村村史馆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2025年在全镇范围内借助庆祝“元旦”、“春节”、“三八妇女节”、文艺活动等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活动。共开展了丰富多彩、贴近群众生活的法治文化活动6场次。同时组织干部,围绕人民群众日常所需,结合法治事件、社会热点,进村入户,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四是贴近生活,打造法治文化建设“移动阵地”。依托“法律十进”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等活动。开展中小学生“国旗下讲话”活动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打造了法治文化建设的“移动平台”,使法治文化宣传更“接地气”。
(三)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以此次学习推广“枫桥经验”活动为契机,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结合起来并形成制度。镇党委坚持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矛盾纠纷比较集中的地方根据需要及时召开座谈会,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跟进限期办理,对涉访人员、重点行业、特殊群体矛盾纠纷进行集中攻坚,最大限度消除不和谐因素,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完善群体性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坚持现场处置、社会面防控与舆论引导同步部署。确保我镇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牵头,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工作不缺位为工作目标,全面提升“枫桥经验”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的创新运用,创新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枫桥”式公共法律工作体系建设、打造具有伊拉湖镇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模式,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我镇充分调动全体干部参与宣传教育的积极性,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教育,把驻村工作队、干部下沉、乡镇司法所、基层调解员、网格员等基层主要力量与矛盾纠纷排查宣传工作结合起来。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把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法治引领,积极推广普法工作
一是强化重点节点普法宣传。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各类法律宣传活动。2025年,共开展8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1000余份,受教育人数13000余人次。二是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司法所、派出所、综合执法办骨干力量,邀请行业监管部门深入辖区企业、工地、学校等开展普法宣传,抓好企业经营人员、宗教场所、工地等的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围绕用工、合同、安全生产、去极端化条例等相关内容,切实提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法治观念。一年来到村(社区)、企业等场所开展普法讲师团活动28场次,受教育人5850余人。三是加强常态化法治宣传。利用幸福社区法治广场等宣传阵地,组织辖区干部群众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8场次、受教育干部群众580余人次。四是充分发挥辖区学校法治副校长作用。通过专题法治宣传讲座,播放法治微电影,以案说法、法律咨询、宣传栏展览等方式,2025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场次,切实提高了在校学生的法治观念,有效地防止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五)推进依法治理,以法治服务解民忧
一是构建矛盾纠纷调解体系,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机制,成立镇村两级调解委员会10个,共有调解委员66名,采用以案释法的形式,把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2025年,共化解矛盾纠纷639件,调处成功639件,履行率100%,挽回群众损失1222万元。二是聚焦法律为民。打造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站”1个、“枫桥”式公共法律服务室9个,镇、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明白人74名,将法律服务、矛盾调处等服务内容集于一体,落实“首问负责、一办到底”服务机制。2025年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解答法律咨询350余次、法律援助代写文书86件,切实地将人民群众的疑难困惑解决在家门口。三是坚持依法依规处理信访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依法信访的工作要求,学习借鉴四下基层先进经验,各包联村科级干部、信访、司法等各办中心工作人员主动深入村(社区)、群众家中,将信访工作中心下移,解决问题。对辖区存在的信访隐患问题进行摸排梳理,科学合理有序化解,同时加强法律宣传,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以实际行动践行主题教育成果。四是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张贴以法律宣传为内容的宣传栏,宣传法治漫画,给群众创造了随时观看的良好环境,并且在每个村委会,村民小组,学校均建设有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法治宣传园地,文化大院专门放图书架,摆放各类法律书籍,为广大人民群众在休闲时自觉观看,为提高群众的法律水平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尤其是针对各中、小学学生,利用开展手抄报比赛的方式,在其内容上着重宣传文明驾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涉及的超速行驶、危险驾驶、酒后驾驶等基本常识,主题鲜明、色彩明亮,内容贴近生活、通俗易懂,达到直观、醒目的视觉效果,使学生更好地理解法律。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对法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得不够深入、理解得不够透彻、掌握得不够全面,法治理论学习缺乏系统性和全面性,在法治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方面存在差距。
(二)法治建设责任压实不够,专业水平有待提高。一是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压得还不够实,压力传导不够,尤其是重点领域、重点群体普法还需持续用力。二是基层法治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往往法律水平有限,缺乏系统化、专门化的理论素养提升和专项法治学习,法律业务能力和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法治宣传质效有待提升。普法方式较为传统,主要采取贴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活动,宣传载体还不够鲜活,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2026年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进一步优化调整法治建设工作人员,提升专业水平,确保各负其责。建立长效法治建设机制,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坚持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坚决做到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切实加强我镇法治建设工作的制度保障。
二是带头践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领导干部学法计划,进行常态化专题学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引导大家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是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和要求,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推动法治建设工作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激发基层法治建设活力,不断培育法治建设工作新亮点、不断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
伊拉湖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