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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托克逊县税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4-24     浏览次数:    【字体: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托克逊县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为抓手,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坚持依法行政,稳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工作。现将托克逊县税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树牢政治机关意识,始终牢记政治机关属性,确保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将法治建设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决策部署。将法治理论学习作为锤炼党性、提升政治能力的重要内容,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学习宪法、党章党规以及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二是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思想和重要论述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定期组织专题学习研讨。通过班子成员带头学、带头讲,引导全体税务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论述等,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7次。三是建立“中心组领学、支部研学、党员自学、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联学、培训深学”五级学习体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促进干部学习入脑入心,在全局营造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履职依法的浓厚氛围。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扛牢压实征税收费主责,坚守组织收入原则,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防止收“过头税费”,确保税费收入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为地方财力提供了稳定保障。二是依法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依托政策和收入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完成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通过精准宣传、智能推送、简化流程、加强效应分析等方式,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和产业升级,确保政策红利精准“落袋”,及时组织学习最新政策文件及政策执行口径解答文件,提升税收执法规范性;常态化开展内外部的税收政策学习宣传活动,依托电子税务局、精准推送、短信等系统向纳税人缴费人推送政策信息30批次条,发送2.1万条人次,解答税费服务咨询1.35万人次,实现“政策找人”精细化。有效破解纳税人政策理解、流程办理等实际难题。开展可视答疑3期,共有1400余人次观看,帮助纳税人快速掌握业务操作要点、精准把握政策适用边界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可视答疑、“云上”办税服务厅、征纳互动等渠道,实现转型升级。形成集精准宣传辅导政策、诉求问题收集、疑难问题辅导、矛盾纠纷处理为一体的专业团队,多渠道收集整理分析纳税人缴费人关注、反馈较集中的事项,深挖分析原因,从源头上解决问题。2025年提供征纳互动服务征纳互动业务57985条,同比增幅197.1%,人工互动服务量8984条,同比增幅184.3%。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修订并公布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规范开展权责清单修订工作,按照法律法规,梳理托克逊县税务局权责事项,形成县级税务机关权责清单,所辖税务所权责清单,按时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布。二是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税收法定原则,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严禁以便函、通知等方式出台限制相对人权利、增加相对人义务的要求或规定。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从源头上根除制度性侵权。持续深入开展涉及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文件排查清理工作,全面检视机构改革以来税务部门制定、参与制定、经办或者收到的内外部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议事规则,严格落实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议事决策,重大行政决策都按照程序经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议等讨论,始终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在“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清单的基础上,严格遵照托克逊县税务局党委工作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党委会议审议事项范围。坚持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工作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由党委会议或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对于重大工作事项,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论证评估,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涉及纳税人、缴费人重大权益和公众利益的应进行风险评估,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专业作用,公职律师等法律人才的作用,安排公职律师、法律人才参与合同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检察监督、行政争议调解等事项,有效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筑牢决策法治根基。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三项制度”落实。强化行政执法公示,提高公示平台的利用效能,确保“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不折不扣落实。税收行政执法信息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实时更新,实现了执法公开化、信息透明化。依托行政执法档案和执法记录仪全覆盖,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二是推行“首违不罚”和告知承诺制。严格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体现执法温度。对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等6个涉税事项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有效运用说服教育、争议调解等方式,让纳税人主动识别和预防风险,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税收执法更精确。三是规范入企检查行为。认真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统筹规范税务检查,推行“查前告知、查中辅导、查后建议”模式,避免多头重复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成立突发性重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托克逊县税务局突发性重大事件反应预案》并印发《托克逊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严格落实组织指挥、情况通报、应急处置、督查督办等各项机制。二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大局意识、风险意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做到思想上重视、措施上周密、行动上迅速。“一把手”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制度落实和责任追究,确保责任到位、组织措施到位、协调指挥到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2025年度,托克逊县税务局辖内未发生重大突发事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持续优化复议受理、审理和决定程序,深化复议与调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强化争议源头治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高效、便民、公正的制度优势。二是积极探索“枫桥经验”在税务领域的实践,依托“枫桥式”税务所,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专业、便捷、免费的调解服务,推动涉税争议源头化解、柔性化解。以“枫桥”式税务所(办税服务厅)推广为契机,全面推广“枫桥式”模式三是做好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高度重视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将其作为检验执法质量、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途径。通过加强案例研判、专题培训、实战演练等方式,不断提升法制岗位人员和一线执法人员防范、应对和化解涉税争议的能力。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从纳税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将税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投诉举报渠道等通过执法公示平台、办税服务通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多渠道公开,既方便纳税人查询了解,依规办税,也保障了纳税人的知情权、监督权,以公开促规范,以透明提效能。二是畅通外部监督渠道。严谨细致做好外部审计监督配合工作,规范指导业务部门外审需求、取证反馈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将问题整改督导贯穿配合审计全过程,做到应改尽改。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设置意见箱、12366热线投诉等,广泛接受各方监督。三是严格贯彻《税务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税务执法责任过错追究适用清单》《税务执法尽职免责事项清单》等文件,严格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四是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等“关键少数”的监督,监督党委及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决策、落实议事程序和工作规则等情况,制止和纠正违规决策行为。严格职务职级晋升、选人用人过程中的纪律监督和政治把关。落实好季度警示教育制度,依托党委会和党支部“主题党日”中的“纪检委员时间”,组织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示警,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思想防线。深化作风建设纠“四风”,扎实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学习教育,落实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促进干部队伍强化思想淬炼,提高履职能力。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全面推广上线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实现税费服务智能化升级,配合税务总局和自治区税务局推广上线电子税务局手机端,拓展“掌上办”服务,提升精准推送、智能算税、预填申报的便利化水平,更好满足办税缴费个性化需求。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申报纳税、发票代开等业务,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专人指导岗提供操作辅导。针对老年人、牧区纳税人等特殊群体,保留线下办理渠道,实现“线上线下”互补全力推动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业务,实现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办理业务量占比达到99.6%二是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厅环境和设施,为纳税人提供舒适便捷的办税条件,着力推进办税服务厅的一体转型升级。在自主办税区新增天翼云系统,并配置了2台中台一体式受理终端,扎实推进“强基工程”,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做到“自助办+窗辅办”新模式,推动税务服务向智能化、数字化转型,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同时办税服务厅窗口设置“现金收付通道”,方便纳税人选择多种缴费方式。三是进一步聚焦征纳互动“办问协同”,将征纳互动服务推广应用作为服务纳税人缴费人的重要举措,持续打造“云上”办税服务厅。四是实现通过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电子税务局APP及官网等渠道开展申报、缴费、证明打印下载等社保费业务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将党的领导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持续完善“党委统筹、法治引领、部门协同、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行政、应急管理、矛盾化解等各环节,压紧压实各级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责任,特别是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化解涉税矛盾纠纷中,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牵头协调、业务部门协同落实”的齐抓共管格局。二是注重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将法治教育培训融入党性锻炼和税收实践,引导全体干部在履职尽责中强化法治思维、提升依法办事能力,切实将法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三是切实加强局党委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注重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机制,压实党委书记作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按时向上级税务局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通过门户网站公开。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面对日益繁重的税收法治工作,法治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复杂新型涉税争议的能力,仍有持续提升的空间,执法规范化水平还可以进一步精细。二是法治思维深度融入不够。部分干部仍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倾向,在处理复杂涉税事项时,存在政策执行偏差的潜在风险。三是税收治理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背景下,法治工作的理念、方法和与之深度融合的创新性有待加强,以适应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要求。四是执法规范化水平不均衡。基层税务干部在执法质量存在差异,部分干部在执法程序履行、法律文书制作、裁量权行使等方面仍存在不规范问题,柔性执法的精准度和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

三、下一步计划

(一)坚持党建引领,把牢法治方向。推动党建工作与法治业务深度融合,探索“党建+法治”工作模式,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法治税务建设高质量发展。教育引导全体税务干部坚定法治信仰,恪守法治原则,严守法治底线,确保税收法治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聚焦政策落地,优化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持续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和涉企检查,大力推行“非接触式”执法和说理式执法,全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托克逊县经济社会发展。

(三)提升综合素养,夯实法治根基。一是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二是提升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能力,常态化开展执法培训、案例教学和实战演练。三是提升全员法律应用能力,将法治内容作为各类培训的必修课。四是持续壮大公职律师队伍,完善管理激励机制。通过多层次、全覆盖的能力建设,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税务法治队伍。

(四)强化协同共治,凝聚法治合力。树立系统观念和协同意识。一是强化内部协同,畅通横向联动,形成法治建设齐抓共管格局。二是深化外部协作,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司法机关、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的沟通协作,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惩戒、普法宣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方面深化合作,形成税收共治大格局。

(五)不断创新税务普法方式,强化宣辅成效。紧紧围绕税收工作中心,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征纳互动等各类平台,高效开展税收宣传工作,扩大税法普及深度、广度,努力营造纳税遵从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