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逊县人民政府
阿拉沟渠首工程位于阿拉沟水库下游8Km处,东经87°90′82″,北纬42°82′28″。该渠首始建于1962年,工程等别为三等,工程规模为中型,其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洪水流量为100m³/s),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流量为205m³/s),设计引水流量11m³/s。2023年对该渠首除险加固,阿拉沟渠首控制灌溉面积为14.39万亩,该引水枢纽工程等别为三等,工程规模为中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渠首枢纽工程设计洪水标准20年一遇洪水流量为380m³/s,校核洪水标准5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570m³/s,设计引水流量11m³/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