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逊县人民政府
2025年托克逊县以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河长制工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河湖长制。一是结合人员调动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更新河长17名,其中县级3名、乡(镇)级8名、村(社区)6名,确保责任不脱节、任务不断档。2025年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经费20万元。二是严格落实《自治区河湖长巡查制度》要求,制定县级总河湖长巡查方案, 2025年县、乡(镇)、村(社区)等通过自治区河长通巡河APP共计开展巡河1473次,巡河公里数11708公里,为我县河湖面貌改善持续助力。三是通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节日,以展板展示、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本级主流媒体报道及组织培训等形式,同时通过托克逊县零距离“辉煌70年 奋进新征程”专题等,宣传母亲河白杨河的蜕变,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河湖保护知识的知晓率,不断增强托克逊人的自豪感和保护母亲河的责任感。更新河长公示牌10块,组织4批次80人开展河湖志愿活动,清理河道垃圾1吨,清理水库垃圾0.03吨。四是乘势而上推进白杨河示范河湖建设,2024年白杨河成功获评自治区示范河湖,在此坚实基础上,根据《关于配合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市县水利局主要领导积极主动对接,争取将白杨河纳入自治区幸福河湖建设目录,系统谋划“十五五”期间示范河湖项目储备,从流域系统治理、管护机制完善、生态价值转化等维度精准发力,邀请设计单位实地勘察,为申报国家级示范河湖筑牢根基。
(二)常态化“清四乱”问题排查、整改情况。一是贯彻落实自治区总河(湖)长第4号令,按照《吐鲁番市贯彻落实自治区总河湖长第4号<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的令>任务分解方案》,深入排查整治河湖库“四乱”问题,截至目前发现并整改四乱问题2个,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线16米,清理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面积39平方米,清理建筑生活垃圾约5吨。二是推进河湖图斑核查,水利部推送托克逊县“回头看”河湖遥感图斑31个,当前31个“回头看”遥感图斑已形成清晰处置成果,其中合规认定销号图斑7个,历史遗留挂账监管22个,认定“四乱”问题2个(正在协调整改中),31个图斑均已提交上级审核。自治区推送托克逊县99个河湖遥感图斑于2025年10初全部上传销号,截至目前自治区水利厅驳回铁路、高速公路等图斑问题10个,正在推进整改中。
(三)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主要河流下泄生态水量监管,定期监督检查阿拉沟水库生态流量下泄工作,保障河道生态流量,保护下游生态,组织开展生态流量下泄情况检查2次,截止11月31日,阿拉沟水库生态流量下泄水量为1585.8万立方米。
(四)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一是加强涉河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2025年涉河非水利项目为S12项目,该项目总洪评已经自治区水利厅审查批复,受理审批三标段涉阿拉沟、乌斯通沟、祖鲁木图沟涉河建设方案,组织开展涉河建设项目监督检查12次,下达责令停止非法行为通知书2份,推进涉河湖行为规范有序。二是加强山区河道管理,汛前已完成康萨拉沟二河山区河道管理责任人调整和公示,压紧压实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五)加强执法监管。为强化河道管理,聚焦非法侵占、违规取水排污、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加大排查与处置力度。期间组织河道执法检查3次,依法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份,有效遏制了违法苗头,切实维护了河湖生态安全与管护秩序。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履职尽责。及时“查漏补缺”,完善河湖长体系和河湖长责任替补,确保“换届期”责任不脱节、任务不断档。加强乡(镇)及村级河长巡河,积极引导调动工作积极性,按照巡河工作要求,督促按照要求开展巡河工作。强化河长办组织、协调和督办等职责,推动和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
(二)强化河湖长制监督检查。根据河湖长制工作要求,继续组织开展“清四乱”、河湖长履职尽责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敲警钟”,及时发现问题,找准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及时跟踪督促问题整改。
(三)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严格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依法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及有关活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未批先建、批建不符。
(四)用好遥感技术反馈。认真完成水利部解译的遥感疑似问题图斑核查,对确认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形成合法的地物图斑进行反馈销号,用遥感技术反馈不断提高河湖管理能力和水平,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