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0605548/2025-00005 | 发布机构 | 托克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托政办函〔2025〕17号 | 有效性 | 自发布之日起 |
公开日 | 2025-05-22 |
托政办函〔2025〕17号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暂行办法》(新司通〔2024〕7号)等规定以及《托克逊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县司法局对各乡镇、各部门报送的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汇总审核,编制了《2025年度托克逊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明确的承办单位要对标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人民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须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托克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0日